何俊仁覆核选举案讼费驳回 揭李柱铭原索价250万 最后分文不收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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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要求覆核选举呈请的讼费。(资料图片)

2012年特首选举梁振英以689票当选,立法会议员何俊仁落败后,提出司法覆核及选举呈请,但最终败诉。何俊仁不满事务律师行225万元的收费过高,上诉要求覆核。高院今(27日)颁判词,指律师行收费合理,驳回何俊仁的申请, 更披露何俊仁聘请李柱铭、潘熙等“星级大状”,4名大律师原先收费高达515万元,单是李柱铭一人便可索价250万元,不过李最终义务打官司,分文不收。

林伟展黎志超律师事务所前年入禀高院,向何俊仁追讨225万元律师费,何俊仁不满收费过高,质疑律师行派出2名事务律师一同研究案例和上庭,二人工作重叠,索价却每小时高达4000元,收费不合理。

李柱铭及潘熙原分别索价255万及127万

法官在判词中反驳,何俊仁同时聘请了4名大律师上庭,讼费原本已高达515万元,虽然李柱铭及潘熙决定义助他,不收讼费,却证明何俊仁有足够经济能力付钱。判词披露,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和潘熙原先分别索价255万和127万,另外2名大律师谭俊杰及詹铤锵则收费133万港元,合计515万港元。经大律师“人情价”义助,何俊仁最终只需付85万元给大律师。判词同时形容有关案件复杂、有迫切性,事务律师行的收费并非不合理。

案件编号:HCMP55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