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少皇被入禀追讨欠款4百万元人民币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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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少皇被入禀追讨400万元人民币。(资料图片)

“力王”艺人樊少皇于2016年8月被传欠债2百万,他其后透过工作室发声明指是他的朋友欠债,他亦是受害者。一名居于观塘公屋的人士,昨入禀高院向樊少皇及樊的担保人追讨至少4百万人民币的借款。

原告周军英于入禀状指,首被告樊少皇于2013年5月向他借了400万人民币款项,借款期6个月,并由次被告蔡铭森任担保人。在原告多次催促还款下,蔡于16年8月签下欠条,承认欠下本金连利益合共853万港币,并开出支票予原告作还款,但该张支票未能兑现及被退回,2人至今一直未有还款。

原告现向樊追讨400万人民币借款及利息,及向蔡追讨该借款及利息、或交替地追讨853万港币。

案件编号: HCA 20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