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今起可领第二期 长者批分期派不便 有市民“摸门钉”
撰文: 黄咏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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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电子消费券今天(1日)起发放,市民如选以八达通领取消费券,需到便利店或港铁站公共交通补贴领取站拍卡,记者今日到铜锣湾便利店视察,不少市民排队“嘟卡”,领取消费券,当中以长者为主。
有长者认为,分期派发安排不便,申请程序亦较复杂,“可以再调整下”;亦有“摸门钉”长者因迟了交表,无法于今日领取第二期款项。
OK便利店近日再推出领取消费券现金奖赏,市民在推广期内,于便利店以八达通成功领取消费券,就可以额外获赠20元OK现金券。70岁钟伯伯称首付款项在地铁站领取,其后得知到OK便店利领取有额外优惠券,故特意前来。
他认为,分期派发安排较不便,自言首付2000元在一周内已用完,主要用于买药,“上咗年纪,都系买药物,买一次都要几百蚊”。钟又认为,不少长者申请消费券时资料有误,导致无法领取,“系有啲论尽,可以再调整下”,直言程序太过复杂,“好多老人家唔识用手机程式”。
长者冀用消费券买面包、日用品
至于约70岁的余婆婆居于附近,自言不谐上网,由申请到领取消费券,皆由便利店职员帮忙。她认为,政府派钱已很好,不介意分期派发,称今日即时领完,打算到超市购买日常用品、面包、饮品等,不打算买奢侈品。余认为,八达通消费方式方便,“嘟落去就得”,惟不清楚第三期款项何时派发。
若9月1日领首付 需待11月1日才获发第二期
不过,有市民到便利店拍卡后,始发现希望“落空”。居于沙田区的80岁郭伯伯,今日趁假期到铜锣湾逛逛,原打算领取第二期款项,但却不成功,误以为程序出错。郭称,自己于9月1日始领取第一期款项,翻查资料,如9月1日才领取第一期款项,要待11月1日才可领第二期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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