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5人被指拒向国安处提交资料案 两常委高院申保释被拒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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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5名常委涉拒向警方国安处提交资料,被控《香港国安法》的《实施细则》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案件早前提堂,5名被告均需还柙。其中两名被告梁锦威和陈多伟,今(29日)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遭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拒绝,并会稍后下判辞解释理由。梁锦威被带离法庭时,向旁听人士谓:“唔洗担心我地”

案中5名被告,分别为邹幸彤(36岁、大律师)、梁锦威(36岁、葵青区议会主席)、邓岳君(53岁、无业)、陈多伟(57岁、货车司机)和徐汉光(72岁、退休人士)。今只有梁锦威及陈多伟申请保释。

五人被控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指5人于2021年9月8日,作为支联会在香港的干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协助管理该组织的人士,并已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文件A406A)附表5第3(1)(b) 条送达通知,而没有遵从根据该通知的规定。

他们否认控罪,案件押至 10 月 21 日作预审。

案件编号:HCCP 5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