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钦州街一级历史建筑唐楼搭棚 古迹办:已视察 仍保留特色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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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为一级历史建筑物的深水埗钦州街51至53号战前唐楼,外墙日前搭起棚架,有保育人士担忧会出现“破坏式修复”,甚至清拆这幢硕果仅存的历史建筑物。
古物古迹办事处今(9日)指,近日已多番派员到涉事大厦视察,认为大厦仍保留2015年时的建筑特色,反驳有指业主加建铝窗的说法;另翻查资料后发现铝窗几年前确认为一级历史建筑物时已存在,当局承诺会与业主保持沟通,以确保大厦维修外墙时,仍能妥善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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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咨会今日开会,主席苏彰德表示,留意社会关注钦州街51至53号战前唐楼外墙搭棚,担心该一级历史建筑物的发展,故特别在会议中邀请文物保护专员蒋志豪和古迹办行政秘书萧丽娟解释有关工程。

蒋志豪表示,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和古迹办已联络业主代表,得悉对方只是在做维修保养,当局会继续与业主保持沟通,以妥善保育两幢历史建筑物。

“女儿墙”无被拆

外界担忧该历史建筑物会遭“破坏式修复”,萧丽娟透露,当局过去几日已连番到现场视察,她今早亦有走到大厦拍照,将大厦现况与2015年做对比,留意到屋顶上俗称“女儿墙”的矮墙无被拆去,墙上“1932年”的字样仍完好无缺。

对于有指露台的通花砖已被换成铝窗,她表示,翻查2015年旧相,钦州街53号已加装了铝窗,通花砖则仍在,惟顶楼的通花砖当年已荡然无存。她大派定心丸指,视察后发现大厦仍保留2015年时的建筑特点。她续指,业主现时只是搭棚检查外墙,视乎情况再决定会否维修,相信对方有与屋宇署沟通。

文物保育专员:所有建筑物大型维修时需向屋宇署申请

惟有委员指,业主维修历史建筑物时,毋须向古迹办和古咨会交代,或会影响其历史结构,质疑是法律漏洞,“因为佢搭个棚,我真系唔知佢做乜嘢㗎㖞,佢都遮住晒。”蒋志豪回应指,所有建筑物进行大型维修时,需向屋宇署申请。

钦州街51和53号分别在2011年和2017年被评为一级历史建筑,大幢大厦均建于1932年,楼高4层,属于典型下舖上居结构。大厦采用新古典风格兴建,每户的“大骑楼”外墙上,均设有两条以爱奥尼(Ionic Order)设旳计,屋顶上还有三角楣饰的设计,集古希腊和罗马的建筑元素于一身,是本港少数保存得较为完整的第三代战前唐楼。

业主升域集团早前回复查询时则表示,现时正为钦州街建筑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确保建筑物及途人的安全,强调除此之外,集团对此建筑物未有可公布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