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47人初选|何桂蓝要求撤销传媒报道被拒 官下判辞解释因由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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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初选”案47名被告之一的何桂蓝,昨原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何并申请撤销《刑事诉讼程序条例》9P条传媒报道限制遭拒后,即撤回其保释申请。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今(9日)颁发判辞,指未有充分理由撤销传媒报道限制,同时法庭有责任保障日后审讯公正,又指何桂蓝形容聆讯过程是闭门进行的说法并不正确。
原由邹幸彤代表昨突改聘律师
何桂蓝昨日原本由大律师邹幸彤代表,惟邹因其身兼支联会副主席的身份,涉拒向警方提交会方的资料,昨日早上被捕,何昨出庭时,已改聘另一名大律师郭憬宪代表。
何认为公众有知情权认为报道不损其利益
法官杜丽冰在判辞引述何桂蓝的陈词指,何认为公众有权知道在涉及国安法的保释申请,包括法庭的观点等,认为撤销传媒报道限制符合公义。何亦认为,撤销传媒报道不会对她构成任何损害。
官强调法庭并非闭门处理
惟杜官指,法庭有责任保障日后审讯公正,并举例指,若日后何更换律师,原本代表她的律师在申请保释中的陈词,或会妨碍其新聘律师的辩护。
对于何桂蓝的律师在书面陈词和庭上陈词,均指申请保释是闭门进行,杜官直指说法不正确。杜官昨处理案件时,著何的律师看看法庭内的公众席,以及法庭外的广播,何的律师最终收回说法。
杜官最终认为,未有充分理由撤销传媒报道限制,遂拒绝该申请。
案件编号:HCCP 447/2021
案中13名被告准保释,包括早前在高院获批保释的余慧明及邹家成。(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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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名被告近况,多人宣布退出政坛或辞去区议员等职务。(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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