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警已取法庭手令 要求612基金及真普联交捐款资料
支援反修例示威者的“612人道支援基金”上月宣布,因应负责资金托管及收支服务的“真普选联盟”会于短期内结束运作,因此已制定方案,将“有秩序地停止运作”。消息指,警方已根据《港区国安法》向法庭取得“提交物料令”,要求612基金及真普联董事提交基金来源,以及捐款人资料等,据知,警方会调查捐款组织或捐款人是否涉及勾结境外势力。
警方今晚(1日)证实,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正就“612人道支援基金”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或其他香港法例展开调查。
据了解,警方已根据《港区国安法》向高等法院取得“提交物料令”,要求“基金”信托人及“真普联”公司董事等,在指定限期内提供有关组织运作及资金往来等资料,当中包括多次众筹的详情、帐户资金往来详情、捐款人资料、捐款用途及支援项目细节、受助人资料,以及一切与组织营运的相关资料。
据知会调查捐款组织及人士是否涉勾结境势力
据悉,警方调查方向包括曾向“基金”捐款的组织及人士背景及是否涉及外部或境外势力,或涉及其他违法行为。
据《港区国安法》第23条,任何人协助或资助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均属违法。
612基金早前在fb专页表示:“612人道支援基金(基金)之资金托管及收支服务,由‘真普选联盟有限公司’(真普联)提供。基金信托人接获真普联通知,真普联将会于短期内结束运作。因此,基金已制定方案,以达至有秩序地停止运作。”
警方表示,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正就“612人道支援基金”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或其他香港法例展开调查。警方指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附表七,警方可以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申请“提交物料令”,要求有关人士提供与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有关的资料。
警方强调,违反《香港国安法》是极其严重的罪行,其中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实施《香港国安法》下的罪行同属犯罪,呼吁任何人煽动、协助、教唆、 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资助他人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均可能触犯法律,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