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借钱不遂误杀外母仅囚3年 上诉庭指太轻加监至6年2月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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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女婿因欠债1800万元,向外母声称外母女儿遭债主胁持,向外母借100万元应急,但遭外母拒绝,一时情急下用沾有天拿水的毛巾,打算将外母焗晕,然后偷钱,惟错手把外母杀死。女婿早前在承认误杀罪被判入狱3年,但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向上诉庭要求覆核刑期。上诉庭今下判词,认为原审法官过份寛松,改判女婿入狱6年2个月,原本已刑满出狱的女婿,须再入狱服刑多3年2个月。
上诉庭于判词指,被告尹凯明(39岁)在袭击外母谢惠琳(60岁)的40分钟前已有计划,属于预谋,而且外母在死前受到武力对待,亦属加刑因素,故认为原审法官以入狱4年半作为量刑起点是过份寛松,遂将起刑点大幅加至入狱10年,经认罪的三分一扣减,并考虑到律政司有延误申请等因素,将判刑定为入狱6年2个月。
案情指,欠债累累的被告,于2014年4月4日收到其中一名追债的人电话,声称要被告偿还110万元欠款,并要求与被告妻子见面。被告妻子与对方会面后遭到扣留,对方更要被告在一小时内还款,否则叫被告准备替妻子收尸。被告声称因担心妻子安全,才问外母借款,但被拒绝,他原想弄晕外母,把值钱物品变卖救妻,却误把外母杀死。
案件编号: CAAR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