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外科医学会:本港对医疗仪器规管不足 冀政府规范使用强激光
撰文: 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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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近250磅的拉丁舞导师李嘉莹,7年前在尖沙嘴“重生植发中心”接受抽脂疗程后死亡。涉事医生关孝孜一度离开手术室约50分钟,7人陪审团于前日在高等法院一致裁定她误杀罪成。
香港整形及整容外科医学会会长何昭明今早(25日)在港台节目表示,现时法律规管,较高危的疗程只能在医疗处所进行,由注册医生或牙医操刀,其余则没有专科限制,市民应确认医生是否曾接受适当训练。他又说,现时本港对医疗仪器的规管不足,譬如强激光具很强杀伤力,希望政府可加以规范。
香港整形及整容外科医学会会长何昭明表示, 医生从医科学院毕业后,便可施行整形疗程,没有专科限制。他指,每个手术有很多程序兼顾,不单是技术方面,还包括全面评估、出现问题时能否跟进治疗等,市民应检查医生是否曾接受适当训练。
何昭明指,现时法律只规管,较高危疗程限定只能在医疗地方进行,需由注册医生或牙医操刀,譬如注射疗程、以机械或化学方法使皮肤剥脱,以及漂牙等,至于其他疗程则没有规管,需由医疗中心主管负责把关,审查医生是否适合。如有不良效果,市民投诉后,医委会亦会审查医生的训练和经验。他又说,现时本港对医疗仪器的规管不足,譬如强激光的杀伤力很强,希望政府可加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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