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署署理高级行政主任涉呃“应诊假”上兴趣班 遭廉署控六罪
廉政公署今日(16日)落案起诉民政事务总署一名署理高级行政主任,控告她涉嫌骗取“应诊假”上兴趣班,案情指她所提交的六份“离开工作岗位”申请表,声称在六个下午办公时间,到一间中医诊所诊症及治疗,惟调查发现事实上去了上兴趣班,涉六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18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傅申(41岁),被控六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被告于案发时是为署理高级行政主任,派驻到民政署辖下的黄大仙民政事务处,负责为黄大仙区议会提供秘书支援,料其时月薪为7.4万元。
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公务员可于办公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前往诊所接受认可的治疗、检验或诊症服务。民政署的公务员如根据有关规例,申请于办公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应先取得其上司批准,及在返回工作岗位后填妥申请表。
其中5日实际傍晚才到中医诊所 1日更无到
控罪指,被告涉嫌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六份载有虚假或错误陈述的“离开工作岗位”申请表,指她曾于2018年11月30日至2020年6月17日期间,于六个日子的下午到一间中医诊所接受诊症及治疗,而她明知意图用以误导政府。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曾在上述日子的其中五天,于黄昏到访该中医诊所,余下一日则没有到过该处。被告被指在涉事的六天下午参加了兴趣班。
廉署早前接获民政署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该名署理高级行政主任。民政署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廉署发言人表示,署方十分重视公务员诚信。廉署与公务员事务局合作,向各级政府人员提供诚信培训及网上学习平台等,加强他们对《防止贿赂条例》及相关诚信议题的认识。廉署会继续与各决策局及政府部门合作,向公务员宣扬廉洁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