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性侵女友女儿 货车司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掩面痛哭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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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货车司机涉与一名两女之母同居时,数度非礼女友未满10岁的长女,包括与对方舌吻和指插下体。货车又涉企图强奸长女,但遭女童的妹妹撞破。司机即做出手枪手势打发妹妹,并叫女童穿回衣服。货车司机否认两项非礼和一项企图强奸罪受审,而陪审团今(13日)经退庭商议,裁定司机三罪不成立。而司机得知结果后,掩面痛哭。
现年30岁的被告,被控于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两度非礼X和一次企图强奸女事主X。X案发时不足10岁。
被告脱罪后双手合十 掩面痛哭
陪审团今以五比二裁定,被告涉及的三罪都不成立。而被告在裁决后双手合十,掩面痛哭,而旁听的亲友亦激动流泪。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X的母亲Y认识被告,两人迅即发展成为情侣。被告于2012年搬入Y的公屋单位,与Y、X和X的胞妹Z同住。至2016年5月,被告和Y分手后迁出单位。
X指第一次遭被告非礼时,Y不在家。X躺在被告的床上玩电子游戏,被告突然吻X的嘴唇两次,并把舌头伸入X的口内。 此外,X亦指在某日下午,按被告要求脱去内裤,然后被告把手指插入X的阴道约1、2分钟,X感到痛楚。
被告警诫下称:“我无做过”
此外,被告亦涉于某日晚上坐在沙发,要X坐在他的大腿。被告脱去两人的裤子,X感到被告的阳具尝试插入她的阴道。Z其后出现,被告向对方做出手枪的手势,Z便离开,而被告亦叫X穿回衣服。
X一直未有把事件告知他人,直至2019年底,X因与男友相处出问题,咨询校内社工,并透露事件。被告因而被捕,警诫下称:“我无做过。”
而辩方盘问X指,三次性侵事件都未有发生,是X虚构。X庭上否认。
案件编号:HCCC28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