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会检讨管治报告 未提取消特首任校监

撰文: 刘凌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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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校委会主席李国章今年初出席港大校委会议时遭围堵。(资料图片)

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上月决定待教资会发表检讨大学管治报告后,才成立专责小组检讨。有报道指该报告去年9月已提交教育局,但当中没有提及改变最具争议的特首任校监必然制和特首任命校委数目。有港大校委会成员认为专责小组不应受制于该报告。

报道引述该报告指大学由公帑支持,实行院校自主同时须向公众问责,建议每间院校为校委会成员应具备的技能订立范本,而政府和院校可为校委、校董提供持续培训。

报告又建议订立书面问责架构,大学校董会及校长每年要向教资会交报告,同时应定出具体续效指标,以确保校委会履行“受托人”责任。

报告亦提到本港院校的危机管理落后,特别是校誉风险,建议校董会制定“风险管控表”及设立更多委员会,确保院校在管理失误时能及时处理。

港大校委会委员张祺忠指近日师生甚至校委会都应察觉到大学管治制度有问题,故校委会不应回避。另一委员陈祖为认为在检讨中没可能唯独某方面不准检讨。学生委员冯敬恩则指上次会议提到检讨除了基于教资会报告,亦要基于委员认为重要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