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一脑”料第三季落实 每件电器最贵收165元 或转嫁消费者

撰文: 邓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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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将于今年第一季向立法会提交审议落实俗称“四电一脑”的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新法例下,电器供应商针对五类受规管电器要垫支“循环再造费”,当局建议,每件电器收费由15元至165元不等,当中以电视机及电冰箱(雪柜)收费最贵,措施预计今年第三季起逐步推行,消费者或要摊分该笔费用,届时该五类受规管电器零售价势必上升。

《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于今年逐步全面实施,促进本港产生的废电器电子产品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资料图片)

《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法例已于去年3月获立法会通过,政府计划今年第一季把《受管制电器规例》提交立法会,审议废电器循环再造征费水平等细节,预计今年第三季,逐步分期推行法定除旧服务及收费机制。 

有关法例会规管四种电器和电脑产品,包括洗衣机、电冰箱(雪柜)、空调(冷气)、电视机及电脑产品如列印机、扫描器及显示器等,俗称“四电一脑”,以妥善废旧电器的处理。消费者日后每买一件受规管电器,销售商会免费将同类旧电器移走,送到获发牌的回收场处理。

法例将规管四种电器和电脑产品,消费者或须支付有关的循环再造费。 (资料图片)

环保署副署长吴文杰表示,当局已拟定受管制电器循环再造征费供立法会审批,因应最新有关循环再造不同类别受管制电器废物(不论尺寸)的成本价估算,建议电视机及电冰箱每件收取165元;洗衣机及空调机每件125元;显示器每件45元,而电脑、列印机及扫描器每件15元。有关收费较咨询期价格低。吴续指,外国实行类似法例亦会有将费用转嫁消费者的情况,但法例上不会硬性规定销售商承担受有费用,消费者要付费亦不出奇。

但为了防止商户滥收费用,吴文杰指政府会加强教育公众,以增加透明度,让市民清楚征费金额,商户日后出售受规管电器时,需要於单据上列明有关电费的征费金额。吴又表示实施征费后,政府每年会检讨收费水平,视乎情况调查收费。

当局会于下周一(23日)向环境事务委员会汇报建议的征费水平,及后向立法会提交附属法例供审议,分阶段实施计划及管制。

另外,政府斥资近5.5亿元兴建、位于屯门环保园的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回收设施,处理大楼的上盖构筑物已大致建成,处理设备亦正进行安装,预计最快今年年中完成,支援即将推行的“四电一脑”,设施处理量每年可达3万公吨。

绿惜地球环境倡议总监朱汉强欢迎政府推行有关法例,但建议政府可效法欧盟、日本等地区,定下目标回收率作为指标,监察是否有效透过回收达到减废目的。按环保园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回收设施目标每年处理约3万公吨,处理量占全港约四成三计算,预计本港每年人均回收量为4.2公斤。相比起其他海外先进国家如瑞典的每年人均回收量18.4公斤,差距仍然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