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贪案】辩方:梁振英亦疑未向行政会议申报利益

撰文: 伍凯莹
出版:更新:

前特首曾荫权涉嫌收受利益及渎职案续审,案件进入第四天,控方今传召行政会议秘书黄洁怡作供,她在接受辩方盘问时,承认现任特首梁振英,在2008年7月行政会议讨论雄涛广播发牌事宜时,并没有披露他的测量师公司,当时亦受聘于东海集团,而东海集团的主要股东占有雄涛20%股份,但黄认为梁的情况不算是须立即申报的利益。

曾荫权今早与妻一同到达法庭。(陈焯辉摄)

代表辩方的英国御用大律师万江仪盘问时指,现任特首梁振英于2008年7月时,亦有参与审批雄涛广播发牌的行政会议,然而梁没有就其测量公司C.Y. Leung &Co,其实已获涉案的东海花园发展商,委任为物业管理经理,发展商委任梁的测量公司时,更确保物业价钱,只会向上升而不会下跌,但梁并没有申报。黄洁怡确认梁振英没有向行政会议披露其测量公司受雇于东海集团。

黄洁怡补充若行政会议正在商议的议案,与成员自身利益有重大、密切关系,则应该避席会议,即使该利益不涉金钱,但若会令公众怀疑行会的持平中立,亦应该避席处理。行会秘书处在会议前1至2周,惯例会从政策局拿取相关文件,若发现有成员涉利益冲突,则会通知主持会议的特首,让他决定是否提出成员避席。

辩方师指申报利益亦须视乎连系程度

万又向黄指出,即使是申报利益衡突,亦视乎会议正在讨论甚么议题,以及该行会成员的连系有多深,并说:“如果涉及一间公司,而你系股东,连系很明显;但若你只是认识某公司的股东,连系会薄弱很多,对吧?”黄称指引中已列出成员需要避席的原因,例如涉及成员本人或其近亲的“直接重大利益连系”,但认同梁振英的公司受雇于东海集团,在该2008年行政会议中不算是需要立即申报的利益。

行政会议秘书黄洁怡被传召出庭作供。(邱靖汶摄)

黄称未有找到曾2005至2008年的财务申报表

庭上透露,黄洁怡在2012年现届政府上台后始任职行会秘书,属秘书处中最高级官员,除了管理会议文件和纪录,亦有责任确保行会成员的利益申报制度确实执行。黄解释,行会成员需就“个人利益”和“财务利益”分2表申报,前者公开予大众查阅。

她指雄涛的股东夏佳理曾以涉及重大个人利益为由,避席行政会议审理雄涛发牌,而曾荫权亦同意夏佳理若与会,公众或会质疑他的行会建议受自身利益影响,故批准他避席。

黄进一步解释,主动申报利益是行会成员的个人责任,成员需就“个人利益”和“财务利益”分2表申报,前者公开予大众,后者则只容许秘书处查阅,但根据控辩同意事实,秘书处找不到前特首曾荫权2005至2008年的“财务利益申报表”。她补充,行会成员因其身分而获得的财政赞助、海外访问赞助或价值2000元或以上的礼物,须于14日内填表申报。

被告次子曾庆淳亦有到法庭旁听。(陈雯慧摄)

72岁的被告曾荫权否认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和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罪名。

案件编号:HCCC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