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减肥药“温燃烧”含禁药西布曲明 卫生署吁市民停用

撰文: 梁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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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今日(23日)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两款分别名为“温燃烧”及“消水丸”的减肥产品,这两款透过社交媒体平台购得的产品中,被发现含有未标示受管制的药物成分。

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温燃烧”样本含有“西布曲明”,而“消水丸”样本则含有“呋塞米”。其中较常见在减肥产品的成份“西布曲明”曾用于抑压食欲,但该药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因此自2010年11月起,含“西布曲明”的产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

于社交媒体平台 “消水丸”含呋塞米

卫生署根据情报,透过社交媒体平台购得名为“温燃烧”及“消水丸”的减肥产品,并在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温燃烧”样本含有“西布曲明”,而“消水丸”样本则含有“呋塞米”,两种成分均为《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部毒药,卫生署的调查仍在继续。

卫生署表示,“呋塞米”是一种用于治疗高血压、心脏衰竭及水肿的利尿剂,常见的副作用包括感觉口渴、晕眩、头痛,以及心跳快或不正常;较常见在减肥产品的成份“西布曲明”曾用于抑压食欲,但该药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因此自2010年11月起,含“西布曲明”的产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

卫生署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成分不明或可疑的产品,亦不应服用来历不明的产品,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关产品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胡忠大厦1801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发言人补充,市民要控制体重,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却要服用任何药物作体重控制用途前,应先咨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根据《条例》,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销售,而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