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台主持“杰斯”涉煽动及洗黑钱 控方要求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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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台D100主持“杰斯”(原名尹耀升)涉去年在网上发表煽动言论,被控煽动及洗黑钱等罪,案件今(20日)于区域法院再提讯,控方要求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辩方表示保留反对权利,法官要求辩方在14天,以内书面通知法庭会否作反对的决定,案件押后至10月12日再讯。
被告尹耀升(52岁,网台主持),被控4项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以及1项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为首4项控罪的交替控罪。控罪指,他于2020年2月8日至11月21日期间,与其他人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主持、制作、发布和上载网上节目,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国及香港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市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使改变其他在港依法制定的事项;引起对司法、民间的不满或离叛;加深不同阶层民间的恶感及敌意;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尹另被控3项洗黑钱罪,指他于同年2月22日至11月30日期间,处理他在上海商业银行的3个帐户内,相信是从可公诉罪行得益的财产,涉及约231万港元及5.6万美元。尹耀升和利宝丽(51岁,保险从业员)另涉2项洗黑钱罪,于同年3月2日至11月30日期间,处理联名户口内共约828万港元。
控方指案件涉及煽动罪,或危害国家安全,申请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辩方表示就本案是否由指定法官审理保留反对权利,法官胡雅文表示这令法庭难以安排提讯,辩方称昨日才收到控方相关文件,需时索取指示。二人亦需要申请法援,及处理16盒文件资料,辩方亦得悉控方有更多证据。胡官遂接纳辩方建议,若辩方反对则需在14天内书面通知法庭。案件押后于10月12日再提讯,期间杰斯须还押,女助手继续以原有条件保释。散庭时旁听人士叫“加油杰斯”,他在胸前握拳及挥手示意。
案件编号:DCCC 6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