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FAQ|拆解五大疑问 可否变更支付工具? 破产不可领取?
【5000元消费券/政府电子消费券/八达通/AlipayHK/Wechat pay/拍住赏/Tap & Go】5,000元电子消费券今日(4日)早上6点开始接受网上登记,市民最快可于8月1日领取第一期消费券。然而电子登记亦涉7个步骤,相信部分市民或输入错误资料,或登记后欲“跳船”至另一间支付工具,冀重新登记覆盖旧有的申请。下文将挑选5条问题,逐一解答市民的疑虑。
▼5000元电子消费券5分钟登记方法▼
Q1. 电子登记后欲修改领取消费券的支付工具,能否再次申请?
每人只可登记电子消费券一次,如果政府正在或已经处理登记人较早前提交的申请,后来收到的登记均会被视为重复登记,并将会发短讯通知登记人,通知重复登记将不获处理。
秘书处会视乎每宗个案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跟进行动,包括暂缓发放消费券到较早前成功登记的登记人所指定的储值支付工具帐户,并要求该名登记人联络秘书处,以确认其身份。如市民发现身份被盗用登记领取消费券,应报警求助及致电消费券计划热线(电话号码: 185000)。
此外,同一个支付工具的帐户,不可被多于一名登记人作领取消费券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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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如在递交登记后发现不小心填错资料,应如何处理?
如登记人在递交登记后,发现不小心填错资料,包括八达通卡号码等,可联络消费券计划热线(电话号码:185000),查询其登记的进度。职员将视乎资料的重要性,可能会联络登记人,并在核实登记人身份及资料后,注销原有登记,并要求重新提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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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可否代别人登记及领取消费券,包括长者或其他有需要人士?
为减少争议及盗用他人资料等风险,政府当局鼓励市民尽量自行登记。如有需要,亦只应请可信赖的亲友协助或代劳。至于个别有特别需要的人士,会视乎其情况向他们提供协助,包括容许透过特定代理人登记。
Q4. 已破产者于破产期内获得消费券,是否须交回清还欠债?
就破产管理署署长作为受托人的破产个案而言,未获解除的破产人士,须就消费券通知破产管理署署长,然后由破产管理署署长决定是否申索该消费券。破产人士应可直接联络署方负责处理个案的人员联络。
至于并非由破产管理署署长,作为受托人的其他个案,则由个别受托人决定如何处理该消费券。
Q5. 何谓有效的香港身分证?最多可输入错误多少次?
所有在2003年6月23日前签发的身份证,即旧式身份证,已经失效。旧式身分证的持有人士,并不符合消费券计划的要求。此外,须注意的是,输入身份证号码的资料,仅得5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