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揭湾仔四店冰鲜肉冒充新鲜肉出售 正协提出检控

撰文: 黄咏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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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表示,今日(30日)在湾仔区,向怀疑以冰鲜或冷藏肉冒充新鲜肉出售的新鲜粮食店采取突击行动。行动中,人员在湾仔区四间新鲜粮食店,共检获约450公斤怀疑冰鲜肉、冷藏肉及冷藏家禽,已即时加上标记及印记,作进一步调查。该四间店铺持牌人涉违反《食物业规例》,正协助调查,如有足够证据,署方将提出检控。

食环署人员今日向湾仔区四间店铺,合共检获约450公斤怀疑冰鲜肉。(政府新闻网图片)

检控店员地上处理猪只内脏

食环署人员今日向湾仔区内六间新鲜粮食店采取突击行动,在当中四间店舖,合共检获约450公斤怀疑冰鲜肉、冷藏肉及冷藏家禽。行动期间,食环署人员亦发现其中一间处所不洁,及有员工在地上处理猪只内脏,致食物有受污染风险,已分别展开两宗检控。

此外,食环署人员亦发现上述四间店舖及另外一间新鲜粮食店,未能提供送货单供查核,违反相关持牌条件,而向有关新鲜粮食店负责人发出口头警告。

食环署今日共检获约450公斤怀疑冰鲜肉、冷藏肉及冷藏家禽,已即时加上标记及印记作进一步调查。(政府新闻网图片)

罪成可判监最长6个月

食环署发言人指,以冰鲜或冷藏肉冒充新鲜肉出售牟利,除了违反香港法例,引发食物安全问题,亦会对其他遵从规定的店舖造成不公。任何人士未有批签而售卖冰鲜肉或冷藏肉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食环署由今年3月至今,于中西区、旺角区及深水埗区向合共4间新鲜粮食店,采取3次突击行动,检获并封存约1,200公斤怀疑冰鲜肉或冷藏肉,并向当中一间涉嫌未有批签而售卖冷藏肉的新鲜粮食店提出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