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警截查涉阻差被控 被告称事后儿早产 留深切治疗部两个月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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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年初土瓜湾遭警方截查疑曾发生冲突,妇人数天后大量出血并诞下约30周的儿子。她上月突被警方控以阻碍公职人员罪起诉,案件今(24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8月19日再讯。被告在庭外称其子出生后因未足月,曾住深切治疗部两个月。

被告刘笑芬(43岁)被控于2021年1月20日在土瓜湾永耀街13号A外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即警署警长刘芷芬、警长黎锦耀及警员廖逸山,执行公务。

裁判官梁嘉琪应辩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8月19日再讯,以待索取有关文件,梁官将被告保释金由200元增至500元。保释条件包括不准离港、居住报称地址及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等。

被告诞子后患产后抑郁

刘于庭外表示,其儿子在约30周,即早了2个多月出生,曾需入深切治疗部2个多月,她亦患上产后抑郁,现时母子身体状况仍然差,仍需要覆诊。她自己昨晚整晚睡不着,儿子又呕奶,直言不知(儿子)是否知道她将要上庭。她在九龙城区议员黎广伟陪同下应讯,她指只找了当值律师代表,没有能力聘请私人律师。

案件编号:KCCC 17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