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垃圾桶点火“因为好玩” 青年认助睇水候判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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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前年12月审议被称为“网络23条”的《版权条例》,傍晚时份立法会外的垃圾桶起火并发生爆炸,庆幸无人受伤。警方翻查闭路电视,追缉当时幪面的疑犯,其后起诉2名青年串谋纵火罪。案件今(5日)于区域法院开审,当时负责“睇水”的青年认罪,警诫下称“因为好玩先系垃圾桶点火”,他申请押后求情和判刑,直至全案审结。另一涉案的树仁大学前学生会会长则不认罪,控方今读出开案陈词,案件押后至明天才传召证人。
2名被告分别为叶卓贤,19岁,及有“占中辅警”之称的树仁大学前学生会会长杨逸朗,22岁,他们被控2015年12月9日在立法会示威区,串谋其他不知名人士纵火损坏一个垃圾桶。叶卓贤今承认控罪,但准继续保释,押后求情及判刑。
案情指,案发当日立法会正审议《版权(修订)条例》二读并因人数不足而流会,团体“键盘战线”获准在立法会大楼外举行示威活动,至晚上约8时,大楼外垃圾桶起火并爆炸,垃圾筒盖飞弹20至30厘米高。警方在烧毁的垃圾筒内,发现火枪咀和气罐类似“喷火器”的物体和报纸。
闭路电视拍到垃圾筒燃烧3分钟,曾有数人在附近经过。被告叶卓贤警诫下称“因为好玩先系垃圾桶点火”,他当时负责把风,防止保安及其他人靠近受伤。
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今到庭旁听,表示只想关心一下案件,因为次被告杨逸朗是树仁学生会会长所以“听过佢个名”。至于明天会否再来听审,他回答视乎有没有空。
案件编号:DCCC 63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