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津贴|轮候公屋逾3年市民 最快7月底收钱 最多派3900元

撰文: 王洁恩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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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住屋问题严重,公屋轮候时间平均达5.8年。政府在2020年《施政报告》提出,提供为期3年的现金津贴试行计划,为轮候公屋超过3年、无领取综援的基层家庭,派发现金津贴。
房屋署署长王天予今日(17日)交代详请,将于6月底向合资格的轮候公屋申请者发出通知书及申领表,料初时需要较长时间处理申请,申请者最快于7月底获得款项,单身人士可获1,300元,合资格6人家庭则可领最高的金额3,900元。
她强调,有关现金津贴并非“租金津贴”,又指金额水平参考综援金额水平,形容津贴金额合适。

政府公布推出现金津贴计划,即向已轮候公屋逾3年的市民发放津贴,计划不接受已居于公屋的居民申请,至于如何计算“轮候3年”,会由提交公屋申请“相应登记日期”起计算,即列于房屋向申请者发出的通知信作准。

料9万正轮候公屋市民合资格申请

政府预计,6月底会发出9万份申请表,即预计有9万名正轮候公屋逾3年的人合资格。会在每月月底透过银行转账发放津贴。

办事处会于每月的月底向于下个月轮候公屋满3年的住户发出通知书,例如合资格公屋申请者,倘于9月已轮候公屋满3年,当局就会于8月底获发通知书。部分住户只会收到通知书而没有申领表,如日后状况改变符合申领资格,房屋署会主动寄出申领表。

申领表格每人独有 不可转让

申领表印有住户资料,不可转让,申请者需要连同银行帐户存折面或月结单副本交回。房屋署会以短讯确认收到申领表,完成审核后会寄出申领结果通知书,完成申领后会环比以银行转帐形式收取。

非长者单身请者不能申请津贴

申请资格需要为一般公屋申请住户,即二人或以上的申请住户,或“高龄单身人士”优先配屋计划的申请者,即非长者单身公屋申请者不能申请津贴。合资格人士需要已轮候公屋超过三年,仍未获首次公屋编配,以公屋申请者的“相应登记日期”作准,并没有领取综援。申请者需要居于香港,但非居于公营房屋,包括房委会或房协的出租单位租户或认可住客,或居于中转房屋的人士。

若住户中即使有部分成员不符合申领资格,包括有人居于公营房屋、领取综援或正在狱中服刑,但如果其他家庭成员合资格仍可申领。

房屋署公布现金津贴计划申请详情,本月起将向9万名合资格申请者寄出申请表。(卢翊铭摄)

房屋署署长王天予指,初期处理申请的时间较长,估计申请人最快可于7月底获发款项,而若住户于7月提交申请,而于8月才获发津贴,房屋署会同时向她7月及8月的津贴。

至于获发现金津贴金额水平,会按家庭成员数目而定,最多6人家庭每月可获3900元。被问及有批评指金额水平低,王天予指,津贴金额水平参考综援,而计划为纾缓住户压力,不一定供申请者用予交租,认为金额水平合适,而其他部门亦有推出其他津贴计划为市民提供支援,“无可能全部人都够,要全数帮晒未必做到。”

对于有指业主或会因应津贴金额加租,王天予指,政府不能控制业主上调租金金额,但希望可以配合租管推行。她指,津贴不列入入息的一部分,而每个人获派津贴的时间不同,形容计划浮动,因期间有申请者会上楼,亦会有新的合资格者申领,三年后会检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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