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叻陈百祥大宅全层僭建 屋宇署:清拆进度未如理想 已发警告信
撰文: 王洁恩 劳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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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阿叻”陈百祥,与太太黄杏秀持有的九龙塘玉宝阁单位,被揭有多处僭建,屋宇署自2008年开始发出多个清拆令。不过僭建多年来未有拆除,直至本月终于搭起棚架。
屋宇署回复查询称,清拆进度未如理想,5月发出警告信,要求尽快展开清拆工程。
早前报道:阿叻陈百祥大宅全层僭建 屋宇署发出清拆令13年未遵守
▼阿叻九龙塘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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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屋宇署清拆令13年
陈百祥与黄杏秀名下的驰艺有限公司,分别于1989年及1996年,以合共逾1500万元购入九龙塘玉宝阁1楼A室及B室单位,楼契列明业权包括单位以下的地面有盖、三面通风花园。
单位的地面花园涉及多项僭建,令到开放式花园被围封及扩建玻璃屋,俨如室内空间,并于花园僭建楼梯直达一楼,连同一楼单位,自制变成一个“复式单位”,单位室内实用面积由约2,000平方呎,僭建倍增至约4,000平方呎。
屋宇署2008年起向阿叻的单位发出多个清拆令,翻查最近纪录,依然有两个命令未遵守,涉及七个僭建未还原,包括地面花园的多个玻璃顶搭建物,另外一楼单位亦于外墙僭建木嵌板、有伸建物、以及自行拆除露台矮墙后以玻璃矮墙代替。
屋宇署:要求尽快清拆
屋宇署回复《香港01》查询时指,玉宝阁2楼A室及B室和3楼A室的业主委任的认可人士已向屋宇署呈交清拆有关僭建物及修复有关单位受影响部分的建筑图则及修订建筑图则,该些图则已获署方批准。
而1楼A室及B室,即陈百祥的住宅,业主亦已委任另一名认可人士,筹备其单位外墙僭建物的清拆工程,屋宇署指,鉴于3楼A室、2楼A室及B室,以及1楼A室及B室的清拆工程进度未如理想,署方遂于5月向该些单位的业主发出警告信,要求他们尽快展开所需的清拆工程。
2019年受访:犯法就系暴乱分子
陈百祥多次发表“撑警”言论,2019年接受中新社访问时指“基本上你犯法,你就是暴乱分子。”他于2020年获特首林郑月娥颁授铜紫荆勋章,被指是“新一代艺人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