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假期|教育局去信校长促跟政府安排 吁允教师弹性上班打针
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今(2日)向学界校监及校长发信,交代官校、津校及私校“疫苗假期”的相关安排。杨润雄表示,官校将以公务员事务局做法为准;资助学校方面,教职员如在8月底前接种疫苗,将可与政府雇员“睇齐”,接种每一剂疫苗后,亦可于接种后享有一天“疫苗假期”。杨润雄又鼓励私立学校一视同仁,为教职员提供“疫苗假期” 。
杨润雄又于信中表明,鼓励学校教职员积极参与接种,亦希望学校为教职员提供便利,例如采用弹性上班时间,或容许教职员在非教学工作的办公时间离校打针,“合力在这个关键时刻透过大规模的疫苗接种,尽速为本港建立防疫保护屏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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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师跟从公务员安排
教育局局长杨润雄今日向全港中小学、特殊学校、非本地课程学校、幼稚园 /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的校监及校长发信,讲述学界“疫苗假期”安排。他于信中表示,公务员事务局已宣布,政府雇员如在8月底前接种疫苗,每当接种每一剂时,可于接种后享有一天“疫苗假期”。
杨润雄指,官立学校的教职员的“疫苗假期”,以公务员事务局公布的相关安排为准,资助学校以薪金津贴支薪的现职教职员,亦可同受惠于此特许缺勤安排。若教职员于本年6月至8月期间接种疫苗,他们可于接种翌日享有“疫苗假期”一天,若教职员于上午打针,亦可选择于接种当天的下午及翌日上午放取合共一天的“疫苗假期”;倘教职员已于5月底或之前完成接种,亦可以就每一剂疫苗,于明年3月31日或之前,放取有薪特别假期一天,上限共两天。
资助幼椎园需跟从“疫苗假期”安排
教育局又指,直接资助学校和已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幼稚园暨幼儿中心的教职员,以及以其他政府津贴聘任的资助学校合约教职员,学校亦应跟从有关安排提供“疫苗假期” 。
至于没有参加幼稚园教育计划的幼稚园/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及私立学校(包括提供非本地课程的学校)的教职员,他表明,鼓励学校一视同仁,按照《雇佣条例》和雇佣合约的内容,为他们实施上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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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润雄:学校需提交教师放假记录年度总
杨润雄又表示,为确保学校正常运作,教职员应预先向学校提交“疫苗假期”的申请,校董会/法团校董会在考虑不影响学生学习的前提下,根据《资助则例》、《雇佣条例》及教育局不时发出的指示所订明的条件,按校本机制批准相关假期。此外,学校亦须妥善备存所有教职员“疫苗假期”及其接种疫苗的记录。学校亦须于每年8月,向教育局提交校董会/法团校董会批准的教师放假记录年度总结。
他于结尾提到,鼓励学校教职员积极参与接种疫苗,亦希望学校为教职员提供便利,例如采用弹性上班时间或容许教职员在非教学工作的办公时间离校接种疫苗,一起推动“全城起动快打疫苗”,合力在这个关键时刻透过大规模的疫苗接种,尽速为本港建立防疫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