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32|穿黑衣或违国安法? 大律师:最重要证明有共同意图
今年是六四事件32周年,警方早前以限聚令及防疫为由,禁止支联会举办六四游行及集会。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今早(2日)于电台节目表示,只要证明有共同意图,涉及组织及非法行为,即使只有单独一个身穿黑衣,都有可能触犯国安法。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对《香港01》指,要如控触犯国安法,最重要是证明有共同意图,如“一齐向同一个方行、做同一样嘅嘢”,即使穿其他颜色衣服亦可推论有共同目的。另一大律师黄宇逸则认为,身穿黑衣是环境证供之一,强调“去得(维园)就要预有被捕风险”。
▼2020年维园六四悼念情况▼
汤家骅今日表示,即使市民只有一个人身处维围,身穿黑衣并写上“结束一党专政”,都可能会引起怀疑,被认为与其他人有共同意图,“大家夹埋你去尖沙嘴,我去铜锣湾,但系意图一样,如果警方掌握到呢啲共同意图,或者策划组织嘅证据,你仍然有机会干犯国安法”。
不少市民担心六四当日如穿上黑衣,会否有被捕风险?陆伟雄认为,触犯国安法不单只看是否穿黑衣,还要审视出现及逗留时间、地点及人数等因素。他指市民有穿衣及外出自由,但须证明有共同目的才有机会违法;如能证明出现在聚集地方而有合理目的,就可推翻有共同目的的推论。
陆举例指,律师在法庭须穿上黑色西装,如有律师放工后经过维园,而维园有其他黑衣人士往同一方向步行,该律师“有合理原因证明著黑衫同其他人无共同目的”。他又直言,如无合理原因“就有少少危险”,惟法律并非“一刀切”,要考虑一篮子因素,因此要证明有共同意图才是最重要;而即使不是穿上黑衣,亦可推论有共同意图。
▼六四纪念馆被指未领牌,决定暂时闭馆▼
另一大律师黄宇逸则指,现时国安法正确诠释“连法庭都可能唔清楚”,而“结束一党专政”说法是否违反国安法亦未能确定,因此在没有人能确定的情况下,的确有风险。而是否入罪要视乎环境证供,黑衣是其一个,如衣服上有标语则是更强的环境证供。
他解释,市民的确有自由一人前往维园,惟如维园有超过50人,“无论个人谂法系点,警方都可以推论参加非法集会,去得就要预有被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