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展鹏疑曾光顾按摩院 4男女涉管理卖淫场所 提供服务包括手淫
警队国安处处长蔡展鹏早前疑曾光顾湾仔一按摩店,4名涉嫌经营及管理该店的男女,被控以管理卖淫场所等罪名,案件今(2日)在东区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7月21日再提讯,以让辩方索取文件。据悉,警方去年曾两度乔装顾客到该店调查,期间有人疑曾称可提供全身按摩和手淫服务。警方今年3月19日到场作拘捕行动,当日疑亦是蔡光顾该店的日子。
3名女被告2人为按摩师1为越南籍
四名被告:李亦晴(36岁,女,按摩师)、元秋香(34岁,越南籍女子,无业)、张明芳(35岁,女,按摩师),及胡炳雄(61岁,无业),共被控6项罪名,包括管理卖淫场所,经营没有有效经营牌照的按摩院。
3名女被告各被控一项管理卖淫场所罪,指他们于2020年10月至今年3月19日期间,在湾仔庄士敦道胜意大楼1楼,,即VIET SPA,管理卖淫场所,李及元另被控一项管理没有有效牌照的按摩院;唯一男被告胡炳雄则被控在同一期间同一地点经营卖淫场所,及经营没有有效经营牌照的按摩院。
可提供全身按摩和手淫
据了解,乔装警员去年10月及11月下午到涉案按摩店调查时,有女被告疑曾向警员称可提供全身按摩和手淫,亦为警员安排女按摩师,价格为500元至800元,视乎服务而定,警员两次均选择500元的全身按摩。本年3月警员再到场,该次由另一名女被告提供500元按摩服务。约10分钟后,警方采取行动拘捕3名女子。男被告称租用上址,但对于按摩院营运以提供手淫等并不知情,他表示不认识3名女被告。案件押后至7月21日再讯。
警方称看不到蔡涉不道德行为
早前有消息指,蔡展鹏疑因曾光顾无牌按摩店,正休假候查,事件由有组织罪案及三和会调查科调查。警方早前曾公开交代称,警方疑有人于湾仔一间无牌按摩店经营色情场所,及提供卖淫,今年3月下旬采取行动,并拘捕了6名女子,警方当时发现蔡在场,但没有拘捕他。警方称,看不到蔡展鹏有违法、违规或不道德行为。
案件编号:ESCC116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