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敬恩围校委会】冯敬恩李峰琦不自辩 案件押后下月结案陈辞

撰文: 香港01记者
出版:更新:
被告李峰琦(左)及冯敬恩(右)均选择不作自辩。(资料图片)

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冯敬恩,及前外务副会长李峰琦涉嫌围堵港大校委会案,今(28日)在东区法院续审,裁判官高伟雄上周裁定两名被告表证成立,案件今展开辩方案情,惟冯及李峰琦表示不会自辩,亦不会传召辩方证人,裁判官把案押后至明年1月25日,并要求双方律师最迟在下月20日前把书面判词呈交法庭。

被告冯敬恩,22岁,否认一项刑事恐吓罪,指他于今年1月26日,在薄扶林沙宣道赛马会跨学科大楼地下正门外恐吓李国章;次被告李峰琦,21岁,则被因阻碍消防处高级救护员协助纪文凤离开而遭票控。

辩方审前曾透露可能传召港大校长马斐森等人作辩方证人,但最后决定不传召任何证人。

案件编号:ESCC 2357/2016 & ESS 27186/2016

港大校长马斐森将出任爱丁堡大学校长。(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