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港澳办近十年器重法律背景官员 折射北京对港战略
国务院昨日(12月27日)宣布免去港澳办副主任周波职务,改由现任外交部驻港特派员的宋哲,及国务院港澳办法律司司长黄柳权出任港澳办副主任。《香港01》综合历届副主任的出身及背景,可以看到近十年起,中央开始器重法律背景人士出任港澳办副主任。有评论认为此举显示中央加强以法律管治香港,以处理本港复杂的政治形势。
观乎历届的港澳办副主任,他们在上任前皆曾在港澳办和中联办出任其他职务。但早在十多年前起,出任港澳办副主任的官员除了要熟识港澳事务外,部份更是具有浓厚法律背景的人士,从国务院2004年任命张晓明为港澳办副主任起,可以看到较明显趋势。
张晓明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毕业,他在任期间,更被委任为第三届全国大人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成员,就《基本法》实施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供意见。
至于在2014年7月起出任港澳办副主任的冯巍,同样具有浓厚法律背景,更从事过法律官职。冯就读北京大学法律学院,并在香港城市大学进修获得法学硕士,又曾任解放军军事法院法官、驻港部队法律处长、中央军委法制局正师职法律草拟员、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等职务,不禁令人猜测中央任命具法律背景人士,用意是引用法律理据协助中央在港处理“硬任务”。
事实上,冯在任期间,多次从法律角度就政治议题高调发表意见。在政改一役,冯南下访港先后出席两场政改简介会,向社会各界人士介绍人大有关香港政改的决定,又多次推销政改,直指港人要思考香港选举从港督时代的委任走来,现时是否要有“质的飞跃”,若觉得有需要,就要支持一直演化进步的选举制度。对于港独思潮的冒起,冯则指分离主义及港独绝对不是香港社会主流,香港绝大多数人都是爱国,明白港独是违反《基本法》和一国两制。
黄柳权延续法律背景
及至昨日(27日)黄柳权获任命为港澳办副主任,正正延续出任该职具浓厚法律背景的新趋势。黄由港澳办法律司司长升迁至副主任,有利中央未来处理本港具法律争议的议题,包括《基本法》23条立法、在本港引入国安法,以及一地两检等问题。早在黄出任港澳办法律司司长时,他便已指出,本港确实存在怎样全面去理解《基本法》的问题,尤其是从整个国家体制的层面去理解《基本法》,是今后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
随著港独思潮引起的宣誓风波,涉及国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条立法亦再掀起讨论,已宣布参选特首选举的退休法官胡国兴及新民党叶刘淑仪,均在政纲提及会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预料23条立法的争议将会是下届政府要处理的问题。黄柳权未来更可能肩负起为23条“解画”的角色。
另外,在民生议题方面,就广深港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问题,黄曾以港澳办法律司司长身份与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和运输及房屋局长张炳良会晤,讨论法律上的“大方向大议题”,计划达共识后再研究及推敲详细法律问题。黄曾指,如要在西九进行“一地两检”,就必须修改《基本法》附件三,因要确保其司法管辖权以行使出入境管制。
宋哲外交背景鲜明
至于另一名新任命的副主任宋哲,出身与以往的港澳办副主任有别,宋一直主力在外交部工作,如曾出任外交部西欧司处长、驻欧盟使团团长,直至2012年开始接触香港事务,担任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处理不但是香港外交事宜,亦著力民间对外事务。他担任外交部驻港特派员,不时就香港问题发表言论,如早前在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举行新春酒会上,指当前香港发展正处在关键的十字路口,希望香港继续秉持爱国爱港精神,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破坏“一国两制”的言行。此外,他亦曾发表《自决在香港是个“伪命题”》的文章,指“自决”与香港隔着十万八千里远,有人还在香港大谈“自决”,是对“自决”有模糊或错误认识;或是别有用心,故意偷换概念,浑水摸鱼。
反观以往出任港澳办副主任的人士,主要本来就是出身于港澳办或由中联办调任,曾处理港澳事务。曾出任港澳办副主任的陈佐洱,曾担任港澳办司长、副司长,以及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中方代表,到1998年成为副主任。其后成为港澳办副主任的张晓明亦与陈佐洱一样,参加过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及一早就在港澳办工作。之后出任副主任的华建、徐泽、王志民以及冯巍等人,均先后于港澳办或中联办工作,但没有外交背景。
熟悉内地时政的时事评论员刘锐绍分析指,今次的任命熟悉法律的黄柳权,是反映未来中央将会多用法律手段去加强对港的管治,但在现时的政治环境下,他担心北京所用的是有利中方的角度去解释《基本法》,再由黄柳权执行,变相加强“一国”和“两制”间的碰撞,认为北京加强“以法治港”不是好事。
他又指宋哲虽是外交部出身,但一直有处理香港对外事务,而北京任命宋哲是反映中央关注香港官民与国际的交流,但担心任命宋哲将会收紧香港与国际组织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