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播新闻随即钉牌? 程序需时或助亚视续命

撰文: 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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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视虽然违反广播条例,但可能仍可“撑”至4月。(罗君豪摄)

亚视新闻今日起暂别观众,违反牌照规定,是否意味会随即被“钉牌”?根据《广播条例》,通讯事务管理局可暂时吊销亚视牌照,惟相关程序需时,能否在亚视牌照4月届满前成功处理,顿成疑问。

亚视目前拖欠牌费超过一个月,加上未能于规定时间在中英文台播出两节各15分钟新闻,已经违反牌照规定。根据《广播条例》31条,通讯局须向违反规定的持牌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正考虑暂时吊销牌照,持牌人可在28日内向通讯局作申述。通讯局收到回复后,再按照聆讯程序进行公开聆讯,才能判断是否暂时吊销亚视牌照。

另外,据《广播条例》32条,亚视如严重违反牌照条件、被强制清盘或拖欠牌费超过60日,行政会议可在通讯局进行公开聆讯后,撤销亚视牌照,但亚视同样可于30日内上诉。

亚视牌照将于4月前届满,即使当局在农历新年后向亚视发信,立刻启动有关程序,但亚视料仍可因行政程序,极有机会“逃过一劫”。

资讯科技界立法会议员莫乃光指,吊销亚视牌照程序需时,甚至可能要牵涉行政会议,亚视牌照4月到期,“搞得来蚊都瞓”。至于政府会否为免亚视风波节外生枝,“特事特办”立刻吊销亚视牌照,莫认为即使如此亦“意义不大”,“最多大家无得睇重播”,因其他营运者亦未必能立即交接。

莫乃光续指,现时亚视面临清盘,但“粮都无得出,高层又走晒”,只有部分员工坚守岗位,已经陷入“无人驾驶状态”,政府应主动协助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