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台主持杰斯尹耀升案 尹与女助手被加控洗黑钱 案将转区院审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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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台D100主持“杰斯”尹耀升被指去年在网台发表意图引起憎恨、藐视政府等的言论,去年11月被控4项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案件今(10日)再讯,控方加控尹一项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和五项洗黑钱罪, 尹的助手利宝丽亦被控两项洗黑钱罪。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7月5日,待控方准备将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的文件,获法庭批准。“杰斯”没有申请保释,需要继续还押;利则获准以现金20万元保释外出,期间不得离港。

尹原被控4项煽动罪

被告尹耀升(52岁,网台主持),原被控四项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控方今加控他一项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指他控罪指尹于去年2月8日至11月21日期间,与其他人串谋主持、制作、发布和上载网上节目,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国及香港政府,以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使改变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项,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引起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促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尹涉洗黑钱逾千万元

控方另加控尹5项洗黑钱罪,并加控其助手利宝丽(51岁,保险经纪)2项洗黑钱罪,指尹于2020年2月至11月期间,明知而处理三笔存于他在上海商业银行私人户口,以及连同利明知而处理两笔存于二人在上海商业银行的联名户口内的存款,共涉款约港币1060万和美金5.6万元。连同原有4罪,尹合共需面对10项控罪,惟首4项控罪暂列为第5项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的交替控罪。

女助手利宝丽被控两项洗黑钱罪。(吕乐谦摄)

助手准以20万元保释

控方申请将案件合并,并押后至7月5日再审。“杰斯”没有申请保释,候审期间继续交由惩教署看管,利则获准以现金20万元保释,需要定期到警署报到,不得离港以及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和BNO护照。

案件编号:WKCC 176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