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籍汉称被骗来港受折磨 指港无针对人口贩卖法例 提覆核获胜诉
巴基斯坦青年声称被“卖猪仔”来港,过了4年无薪无假的非人生活,每天仅得2餐食用,更遭雇主虐打,他后来向雇主追薪,却遭雇主恐吓。他为了把雇主绳之于法,不惜向入境处自首,却不断被当“人球”地指示向警察和劳工处投诉,全都不得要岭,才让他发现,香港并无保障人口贩卖受害者的法例。他认为法例上有这个遗漏,是有违《人权法案》中,要保障人口贩卖受害者的规定,因而向高等院提出司法覆核,法官今下判词判他胜诉,并可获得赔偿,但金额须稍后厘定。
法官薛伟成在判词指,此案揭示港府在处理人口贩卖案时,有根本失误和疏漏,认为这不能归咎个别政府人员,而是“体制的漏洞”,因香港没有强制把劳役、人口贩卖等罪行刑事化。
Zn 获知胜诉后透过代表他的帝理律师行称,很感激相信他和为他辩护的律师团队,又称直到此刻才觉有人把公义还给他(No one did justice to me until now)。
申请人被游说来港工作却成了免费黑工
申请人获法庭批准保密他的身份,审讯期间一直以代号Zn称呼。Zn,现32岁,出生于巴基斯坦的农村,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广东话及英文程度很有限。
判词透露,Zn原本在巴基斯坦为当地一个有名望的家族打工,其雇主在南非、香港都有业务,起初游说Zn来港时,雇主承诺会为他安排轻松的清洁工作,月薪4000港元,在家乡每月只能赚取约450港元的Zn因此答应来港。
Zn忆述他一到埗香港,工作待遇截然不同,他被迫睡在雇主办公室的地板,每日工作协助他处理手机公司业务,每周工作7日、每日工作近15小时,周日都要为雇主一家外出购物。
雇主借口为申请人储蓄不付薪
雇主又借口为他储蓄,免他把薪水花光,从来不发薪水给他。Zn称雇主曾掌掴和虐待他,一不高兴就会把他打到流血,但从未带他去看医生,他亦因为惧怕雇主报复其家人,不敢报警。
为雇主工作近4年,Zn决心向他追讨96000元欠薪,他曾返回巴基斯坦,但雇主竟声称双方的雇佣关系已取消,他无权追薪,又威胁会伤害其家人及杀死他。
向政府求助被当“人球”
Zn为了追薪,2012年偷渡回到香港,更主动向入境处自首,要求将虐待他的雇主绳之于法,但入境处只称他应该找警察报案。Zn无奈再到警署自首,请求警员以无签证入境的罪名拘捕他,并说出被拖欠薪金及殴打一事,但警方只打发他离开找入境处报案。被当作“人球”的Zn更曾被指前雇主的熟人指控干犯刑事罪行,但Zn经审讯后被裁定无罪,仅就非法入境罪判囚6个月,刑满后向入境处提出酷刑声请。
官指港缺乏针对劳役的相应罪行和刑罚
法官在判词中表示,Zn受其雇主欺骗、虐待和殴打,令他长期活在恐惧和雇主的控制下。虽然Zn可以外出,但仍受到雇主诸多制肘。法官特别指出,Zn正如其他受虐者,对自己的权益一无所知,因此一直哑忍远超于他理应承受的程度。Zn在港工作4年间全无薪水,当他再度返港追讨欠薪时,其雇主竟恐吓他及其远在巴基斯坦的家人。
法官又指,香港的政府人员没有妥善处理Zn的个案,从未想过他可能是一名人口贩卖的受害者,基于Zn的文化和种族差异,他在香港得不到应有的协助。但法官承认这疏漏不能归咎个别政府人员,而是“体制的漏洞”,问题根源在于港府没有针对强制劳役的罪行和相应惩罚,因为政策上本身缺乏足以识别人口贩卖受害者的措施,有关人员亦缺乏相应训练。故裁定Zn胜诉。
美国已把香港列入人口贩卖的监察名单
代表Zn入禀的帝理律师行形容,本案是首宗挑战港府没有妥善保护人口贩卖受害者的司法覆核案,反映当局欠缺政策指引前线处理有关个案,亦没有立法规管人口贩卖议题。更令人失望的,是港府不但疏忽,更对人口贩卖抱持纯粹否认的态度,以美国定期发布的“2016年人口贩运报告”将香港列入监察名单,认为港府对此的反应是“不能接受”。
案件编号:HCAL1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