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丽琼等5区议员见记者被指违限聚令 梁晃维等4人认罪各罚7千元

撰文: 陈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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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于去年8月初疑征用西环中山纪念公园体育馆作检疫设施,有检疫物资送到体育馆。翌日早上中西区区议会在馆外召开紧急会议,讨论政府在无咨询下改装体育馆。会后区议会主席民主党郑丽琼连同区议员梁晃维、叶锦龙、彭家浩和黄永志等人并排接受传媒访问,5人分别遭票控组织受禁群组聚集及参与受禁群组聚集。梁等4人今(23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认罪,裁判官指他们当时已完成工作,和在酒楼一起大意走出来并无分别,各被罚款7,000元。郑则否认控罪,案件于8月30日再讯。

被告梁晃维(23岁)、叶锦龙(33岁)、彭家浩(22岁)、黄永志(34岁)及郑丽琼(61岁)涉于2020年8月7日早上在中山纪念公园体育馆外违反限聚令,首4名被告被票控参与受禁群组聚集,第5被告被票控组织受禁群组聚集。据悉流亡海外的许智峰同遭票控。

一时大意5人走在一起

梁晃维、叶锦龙、彭家浩和黄永志今承认控罪,辩方求情时表示,本案和于普通饭局违反限聚令并不相同,因政府在前一晚没有就体育馆设防疫设施通知及咨询区议会,多名警员和医护人员到场导致居民恐慌,和向区议员查询。他们当日早上约10时许到场了解,5名被告于会议后接受传媒访问,一时大意站在一起。辩方望法庭就他们履行区议员职责酌情处理。政府当日下午公布华大基因在体育馆设立“火眼实验室”,检测新冠病毒。

案中4名被告今日认罪。(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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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称若早前认罪会罚4500元

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时指,当时被告到中山公园视察,案发时他们会议结束,已经完成工作,和在酒楼一起大意走出来并无分别,判处各人罚款7,000元。余官指,被告如早前认罪可判定额罚款4,500元,惟已逾期,没有原因判其少于4,500元罚款。而该罪最高可判罚款25,000元及监禁6个月。

郑丽琼认为该例应有辖免不认罪

郑丽琼则否认控罪,称须案情厘清,并指该例应有相关辖免,案件于8月30日再讯。

因“47人案”正在还柙的梁晃维步入囚室前,叫道“你若不离,我定不弃,香港万岁”。

案件编号:ESFS 500034-500037/2020、ESS 2177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