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电梯溜后意外 承办商奥的斯被裁22项违纪指控成立罚96万元

撰文: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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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朗豪坊2017年“天梯”离奇溜后案,导致最少40名乘客如“骨牌”般滑至电梯底,出现人叠人情况,肇事电梯承办商奥的斯电梯(香港)有限公司被裁定22项违纪指控成立,合共罚款96万元,并须支付约59万元聆讯费用,其违纪行为亦被刊宪予以谴责。

朗豪坊电梯意外,应向上行的扶手电梯,突然向下行,历时最少数秒。(资料图片)

《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纪律审裁委员会今日表示,已完成对奥的斯的聆讯,裁定全部22项指控成立。奥的斯涉及的违纪指控,包括4项与旺角朗豪坊的自动梯保养欠妥而被法庭裁定违反《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有关的个案,委员会就此命令奥的斯须予以谴责、支付96万元罚款及聆讯程序费用约59万元。

奥的斯另涉及18项涉及专业失当或疏忽,当中11项涉及奥的斯未有就2015年至2017年间进行的自动梯主要更改工程通知机电署署长,以及7项涉及奥的斯于2017年未有将自动梯保养工程的资料及详情记入工作日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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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署欢迎有关裁决,强调会继续严格执行有关条例,确保升降机及自动梯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保障公众安全。

朗豪坊“天梯”事故发生在2017年3月25日,商场内四楼至八楼的“天梯”突然停止并朝反方向运行,导致18人受伤。机电署就事故进行刑事调查,并发现奥的斯未有确保该电梯的定期保养妥善进行。机电署遂向奥的斯提出涉及违例的控罪,法庭翌年裁定有关罪名成立,署方及后再将相关问题转交委员会进行纪律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