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队拟设财富情报及调查科 申增设一个总警司职位 年薪近200万

撰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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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指为加强本港打击洗黑钱罪案,建议将现时的财富调查组、联合财富情报组和总部(财富调查),从毒品调查科分拆,整合为一个专责科级部门即“财富情报及调查科”,将增加59个新职位,料每年额外薪金开支增加291万元,并开设一个为期五年的总警司编外职位督导,年薪开支为192万元。

每年额外开支291万

政府提交的文件显示,拟改组增设的“财富情报及调查科”将有224个非首长级职位,包括216个纪律人员职位和8个文职人员职位,包括由现时毒品调查科辖下的财富调查组、联合财富情报组和总部(财富调查),将永久调配158个纪律人员职位和7个文职,另外会增设58个纪律人员职位4和1个文职。

按薪级中点计,该59个新职位所需增加的每年平均员工总款,包括薪金和员工附带福利,开支为2,910,000元。文件亦提出,建议增设一个为期五年的总警司职位督导,年薪开支为1,923,600元。待财委会批准后即时生效。有关拨款已在2021-22年度的预算内预留。

据有关组织图,财富情报及调查科组将棣属刑事及保安处的刑事部,会由一名总警司带领,下设一名警司,有三个分支,包括有财富调查组有3组共18队、联合财富情报组有3组共12队、总部2组共9队1,各组由一名总督察主管。

现时警务处总共有47个总警司职位,警方指审慎考虑后认为拟设“财富情报及调查科”,未能由现有人手分担,强调增设总警司职位,“是落实特别组织建议的唯一可行方案。”文件指,增加人手可加强职能,包括处理涉及境外犯罪得益的洗钱案、充公本地及海外的犯罪得益财产、拓展财富情报;以及评估及细化分析恐怖分子筹集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