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轩被指下落不明 惩教署:如在囚人士拒透露羁押地点会处理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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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中8名港人本周一(22日)由内地遣返回港,“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即日被警方落案起诉勾结外国势力等3罪,案件原定昨日(24日)提堂,但因李正接受强制检疫押后至31日再讯。
“12港人关注组”今日(25日)发声明,指李宇轩家属至今仍未掌握李的下落,惩教署回复家属指“无此人”,警方则称“不清楚位置”。
惩教署回复《香港01》表示,所有新收纳的在囚人士,会按照既定程序询问对方是否需要协助通知亲友其所在羁押地点,如在囚人士拒绝透露,会按照其意愿处理。
警方就表示,所有被捕人士均受法律保障,警方会按照被捕人士的意愿作出安排,但不就个别人士作出评论。
李宇轩家属经“12港人关注组”就执法部门回复作出回应,即使李宇轩本人拒向外透露羁押地点,署方亦不应以查无此人回复家属,又指李一直有意回港与家人报平安,认为相关行为并不合理。

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的家属指仍未掌握李的下落。(资料图片)

“12港人关注组”今日发声明,8名于内地服刑完毕的港人,当中7名已确认被送往荔枝角及壁屋,惟至今未能确认李宇轩的下落。李宇轩家人报称,向惩教署及警方查询后,惩教署回复“无此人”,警方则表示“不清楚李宇轩位置。”家属代表又称,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惩教署辖下院所通知李宇轩的情况及还柙安排。

惩教署:在囚人士可自己写信知会亲友

惩教署回复《香港01》表示,不会就个别个案作出评论。惩教署续指,所有新收纳的在囚人士,署方会按照既定程序询问他们是否需要协助通知亲友其所在的羁押地点。如在囚人士拒绝向任何人透露其羁押地点,署方会按照其意愿处理。该在囚人士可随后提出相关通知安排或自己透过信件知会亲友。

▼▼12港人潜逃案遣返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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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会按被捕人士意愿作出安排

警方回复查询表示,国家安全处人员咨询法律意见后,已暂控一名30岁本地男子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一项“串谋协助罪犯”及一项“无牌管有弹药”,案件已于昨日(24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该名男子目前正被还押至本月31日再提堂。

警方续指,警队是专业执法部门,警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会按照相关法例、既定程序或守则行事。所有被捕人士均受法律保障,而警方亦尊重被捕人士的权利,会向他们发出羁留人士通知书,全面向他们解释所享有的权利,当中包括要求与律师会面及通知亲友等,警方会按照被捕人士的意愿作出安排。然而,警方不会就个别被捕人士有否向警方提出上述要求作出评论。

家属质疑拒绝透露羁押地点行为不合理

“12港人关注组”引述家属回应指出,即使李宇轩本人拒绝向外透露其羁押地点,署方亦不应以查无此人回复家属查询。况且,根据李宇轩于深圳写给家属的信件,他本人是明显有意于回港后向家人报平安,妹妹认为他拒绝透露羁押地点是不合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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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中8人日前刑满出狱,周一被遣返回港,原本在港并无涉及任何案件的李宇轩,返港后随即被警方落案起诉,控以他勾结外国势力、串谋协助罪犯,以及无牌管有弹药等三项罪名。案件周三(24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由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审理,惟李因正接受强制检疫未有应讯,辩方亦未有代表上庭,案件押后8天,即3月31日再提堂,被告交由惩教院舍看管。

▼12港人背景及监禁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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