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冲突|两男叫嚣及向警掷物 被裁非法集结罪成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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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8月13日机场示威活动中,一名警员遭围殴时一度拔枪,两名年轻男子被控非法集结罪。法官今日(25日)裁决指,比对犯案者与被告的容貌、衣著后,认为本案被告分别曾在现场拍打警车、向警车掷樽状物体,为向警方发泄不满,属扰乱秩序的行为,裁定二人非法集结罪成。二人下周三将与同案承认暴动罪的两人一同判刑。

两名男被告:高颖康(25岁,厨师)及麦幸雄(24岁,清洁工)否认于2019年8月13日至14日,在香港国际机场1号客运大楼第8层离境大堂外的畅航路,参与非法集结。

两被告曾在现场高举标语及叫嚣

法官郭启安透过对比犯案者与案中两被告的容貌、衣著,认为两被告正是涉案片段的犯案者,高曾举标语、叫嚣示威、拍打警车车身、及与示威者搬铁马阻碍警车;麦则用樽状物体掷警车。

认为两被告在现场制造混乱

郭官认为,高与其他示威者都是非常厌恶警察,他们出于共同目的,一心旨在现场制造混乱、阻塞交通,不让警车甚至是救护车通过离开机场,拍打警车为宣泄对警察的不满;而麦与其他示威者向警车掷物,亦是为宣泄对警方不满,并属于挑衅警方的行为。

最终裁定,二人行为肯定是扰乱秩序的行为,当中个别或全部都不乏带有威吓性、侮辱性或挑拨性,亦会激使其他示威者进一步破坏社会安宁,裁定二人罪成。

案件编号:DCCC 814/2019、27、2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