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白衣人 证人求隐店名怕被骚扰 官:有颜色店都照常营业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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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西铁站721白衣人袭击事件今日(23日)续审,案件今日展开辩方案情。首两名被告均决定不出庭作供,但次被告打算传召一名辩方证人,惟律师指,该证人愿意公开其姓名,但不想公开其店名,因其店曾被标签为“蓝店”怕惹来骚扰。法官叶佐文却称法庭要平衡公众知情权,又指不少店舖现都被标签为某种颜色,但仍照常营业,最终认为其理据不足,拒绝其申请。而该证人亦决定不出庭作供。
6名否认控罪的被告:王志荣(55岁,运输工人)、黄英杰(48岁,电缆技工) 、邓怀琛(60岁,烧烤场东主)、吴伟南(57岁,货车司机)、邓英斌(61岁,无业)和蔡立基(40岁,机械技工),他们被控暴动、串谋有意图伤人和有意图伤人等罪。
案中被告。(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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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要求写纸交代证人资料
第二被告黄英杰的代表大状向法庭称,黄将不会出庭作供,但将传召一名证人,惟他们要求不公开该证人的公司名称等资料,希望可以透过“写纸”,只向法庭及控方交代,法官叶佐文却称,一般而言,除非公开相关资料会令证人尴尬、造成人身安全威胁,不然证人都会“开名”,法庭要平衡公众知情权。
证人担心店舖受滋扰
大状进一步解释,因为本案较敏感,亦会被广泛报道,证人担心店舖名被公开,会惹来骚扰。大状又称,证人见到网上出现欺凌情况,而其店舖曾被标签为“蓝色”,担心作供后店舖会被破坏。
官忧虑若批要求所引致后果
叶官则指不少店舖都会被标签为某种颜色,但也可照常营业,直言:“好多证人唔系一边(颜色),就系另一边(颜色)”,法庭忧虑若批准要求所引致的后果。最终,叶官认为理据不足,拒绝作特别处理。该证人得悉后亦选择不出庭作供。
案件编号:DCCC 888/2019、DCCC 11、734/2020
2019年7月21日西铁元朗站白衣人事件的发生经过。(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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