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判商夫妇涉虚报及夸大工人薪金 诈骗承建商近960万罪成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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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半山一个私人住宅建筑项目的分判商夫妇,控告他们虚报及夸大工人薪金,诈骗项目承建商近960万元。二人今日(4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欺诈罪罪名成立,案件押后至7月18日求情,以待索取两名被告的背景报告,其中男被告还押候审,女被告则获准保释。
两名被告分别为韩生(53岁),是“皓星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秘书;其妻子罗燕妮(48岁),“皓星”唯一董事兼股东。他们经审讯被裁定两项欺诈罪罪名成立。暂委法官香淑娴将案件押后至7月18日求情,以待索取两名被告的背景报告,其间韩生还押惩教署看管,罗燕妮则获准保释。
涉揑改支票受款人及支付金额 骗承建商930万
廉署表示,“皓星”于案发时是半山波老道一个私人住宅建筑项目的铝业与玻璃工程分判商,并须向项目承建商“华营建筑有限公司”提交支薪文件,包括发给工人的薪金支票副本及签收记录,以实报实销的形式申领有关开支。
案情透露,于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间,承建商“华营”接获“皓星”提交逾1,200张支票影印本及签收纪录,该支薪文件显示“皓星”向工人支付工资共约3,000万元;“华营”因而向“皓星”支付全数款项。
其后廉署接获贪污投诉,经调查发现当中43张支票的受款人及支付金额曾遭揑改,涉款约930万元,分别被存入韩生夫妇及其他人士的银行户口。
涉夸大工人工资 骗承办商近30万元
由于有“皓星”工人被持续“拖粮”,承建商“华营”其后改为向工人直接支付薪金。于2019年5月至8月期间,韩生夫妇向“华营”夸大十数名工人的工资,致使“华营”多付近30万元予该批工人,并指示工人多付的工资退回给“皓星”。
廉署表示,控方今日由大律师顾佩芳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叶永帮协助。“华营”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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