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明爱宾馆前经理 涉盗逾90万元房租 改纪录讹称客户欠租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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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表示,昨(17日)落案起诉一名宾馆经理,控告他涉嫌于两年内多次窜改宾馆订房纪录,盗取房租共逾90万元,并讹称一个团体客户拖欠宾馆房租,以掩饰其偷窃行为。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明(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控方稍后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政公署今日(6月18日)落案起诉香港明爱前助理宾馆经理,涉嫌于两年内多次窜改宾馆订房纪录,盗取房租共逾90万元。(资料图片)

被告李纪达(39岁),为香港明爱前助理宾馆经理,被控共8项罪名,包括一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六项盗窃罪,以及一项欺诈罪。

涉提交虚假报告 讹称有团体欠租逾160万

廉署表示,案发期间为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被告负责在“明爱张奥伟国际宾馆”的柜台为住客办理入住手续,包括收取房租、把入住资料输入电脑系统。明爱于2023年初发现,有客户尚未缴付房租逾160万元,遂展开内部调查,并要求被告提交事件报告。

其中一项控罪指,被告涉嫌在明爱的内部调查中,提交载有虚假陈述的事件报告,讹称属自己的手提电话号码是一个团体负责人的联络号码,并指该团体欠明爱房租共逾160万元。

廉政公署今日(6月18日)落案起诉香港明爱前助理宾馆经理,涉嫌于两年内多次窜改宾馆订房纪录,盗取房租共逾90万元。(资料图片)

涉诱骗住客付款 共窃逾90万元房租

涉案盗窃控罪指,被告偷窃六笔共约88万元属于明爱的房租。余下控罪指,被告涉嫌向一名住客讹称,会将对方支付的款项转账予明爱作为房租,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对方向他支付逾3.3万元。

廉署表示,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被告涉嫌多次窜改宾馆订房纪录,借以盗取住客以现金支付的房租。明爱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