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外劳|称四份一雇主申请半年内多次交 孙玉菡:不妥当

撰文: 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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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昨日(17日)就“补充劳工优化计划”公布4项措施,包括规定雇主在递交计划申请后的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以及在优化计划专题网页新增网上投诉表格等。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今(18日)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上表示,根据过往数据,有四分之一的优化计划申请是在半年内多次提交,他又透露曾有个案半年内提交6次申请,“我哋批到申请通常都要3个月,到佢请到外劳嚟香港又要另外3个月,有半年期嘅。即系半年左右个人先正式到香港,冇理由系半年之内多次咁申请”,故认为在半年内多次提交申请的做法不妥当。

劳工处昨日就“补充劳工优化计划”公布4项措施。(资料图片/林霭怡摄)

外劳热线接获38宗投诉 饮食业占比最高

针对雇主因聘请外劳而削减本地工人的情况,孙玉菡鼓励受影响的本地工人要站出来,劳工处必定会进行跟进。他指,截至目前为止,今年透过电话投诉专线,已收到38宗相关的具名投诉,投诉增长最快时期在近半个月,皆因劳工处有主动找公会帮忙协调,找出受影响个案。他续指,38宗投诉个案中,占比最高的是饮食业,有24宗,故劳工处会加强对饮食业的巡查。

就著“补充劳工优化计划”,劳工处昨日(17日)起实施4项加强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的措施,其中包括在优化计划专题网页新增网上投诉表格。孙玉菡说,措施让市民有多一个途径投诉,但强调经网上投诉表格投诉需具名,皆因要具名才可追查下去,同时亦需对雇主公平。

孙玉菡指,截至目前为止,今年透过电话投诉专线,已收到38宗相关的具名投诉。(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劳福局局孙玉菡表示,根据过往数据,有四分之一的补充劳工优化计划申请是在半年内多次提交。(资料图片)

四分之一优化计划申请半年内多次提交 有个案半年内提交6次申请

“补充劳工优化计划”的4项加强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的措施亦包括,规定雇主在递交计划申请后的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孙玉菡重申,不希望雇主在短时间内不断提交相关申请。

他指,根据过往数据,有四分之一的优化计划申请是在半年内多次提交;他又透露曾有个案半年内提交6次申请,即平均每月提交一次,“我哋批到申请通常都要3个月,到佢请到外劳嚟香港又要另外3个月,有半年期嘅。即系半年左右个人先正式到香港,冇理由系半年之内多次咁申请”,故认为做法不妥当。

聘外劳售货员职缺实聘鱼档工人 孙玉菡:实名制填透明度

据《明报》今日(18日)报道,有工会干事亲自应征标明属零售业的售货员职缺,见工时却是聘请鱼档工人,认为属资讯落差,影响就业配对。孙玉菡指,是次其中一个新的措施便是,雇主在通过输入外劳前,要进行4个星期的本地招聘,劳工处会要求展示公司名称,进一步填加透明度。

他补充,4个星期的本地招聘,旨在让企业证明在未能聘请本地劳工的情况下,向劳工处申请外劳配额。他重申,有将招聘资讯发放予工会,通过工会的网络让本地工友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