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前替身疑被纵火烧伤 同屋主被裁企图谋杀等四罪不成立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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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澳马游塘村一寮屋于2021年发生三级火警,曾任李小龙替身的特技演员陈一言,疑与同屋主不和后拒搬走。两人后因养狗问题争执,同屋主涉嫌向陈淋泼易燃液体后点火,导致其上半身有逾30%面积烧伤。同屋主否认企图谋杀等四罪受审,5女2男陪审团今(16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议约5小时后,一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

被告孙岗旦(67岁),被控1项企图谋杀罪及1项有意图而纵火罪,指他于2021年12月20日,在将军澳马游塘村一未登记寮屋,企图谋杀陈一燕(又名陈一言,案发时69岁)及纵火损坏寮屋,和意图危害陈一燕的生命。他另被控1项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及1项有意图而纵火罪,作为上述两项控罪的交替控罪。

被告孙岗旦否认企图谋杀及纵火等罪。(资料图片)
事主陈一言(前)。(陈蓉摄)

被告被捕后否认放火 火种是电力短路引起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与事主陈一言同住,其后双方关系恶化,被告要求陈迁出,惟陈拒绝。在2021年12月20日,二人因养狗的问题争执,被告用易燃液体泼向陈,并用火机点燃,令陈的全身起火,陈当时立即用狗水碗里的水淋熄他身上的火种。

消防员及警员其后接报到场,被告被捕并在警诫下称,事发时他与事主同在家中,但他没有放火,火种无故地突然出现,是由电力短路引起的。被告并解释因电话没有电,所以未即时报警。

经政府化验师化验后,在事主的衣物上发现,有残留的易燃有机混合物二甲苯,事主的医疗报告亦显示,其上半身有逾30%面积烧伤。

事主指被告把易燃液体淋在他身上 并以喷火器燃点 令他全身著火

事主陈一言作供指,案发当时是晚上,被告在他正在休息的时候,把一支不知道是火酒还是电油的液体淋在他身上,并以喷火器燃点,令他全身著火。陈指,当时附近有一个水碗,水碗放有水让狗只饮用。他便拿起该水碗,把水淋在身上,但火种并没有完全熄灭,陈于是再去找其他水源,才能把身上的火完全救熄。

陈形容,因为被告用喷火枪一点,已令他全身著火,故他知道被告淋在他身上的是易燃液体,其后更令他们所住的房子也著火,故他走到了屋外面。陈形容:“𠮶啲火系好大嘅火,因为我对火好有认识。”

案件编号:HCCC3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