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昨拘35岁抵港女子 检获逾4万支私烟 今被判囚半年罚2千元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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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以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1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6个月和罚款2000元。

西九龙法院。

海关人员昨日(13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截查一名35岁抵港女旅客,并在其携带的个人行李内检获约44,200支未完税香烟,市值约181,000元,应课税值约146,000元。该名抵港旅客随即被捕。

35岁入境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以及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今日(1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6个月及罚款2千元。图示检获的未完税香烟。(政府新闻处图片)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