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父涉扼毙精神病女儿 死者母亲称曾要求女儿: 你有返啲人性
七旬父涉在旺角海富苑住所扼毙女儿,今(13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死者的母亲作供,指家人会为琐事争吵,自己亦曾遭女儿打。于案发前一天,女儿因为家中的清洁问题,先后和父母口角,被告期间离家。而母亲当时要求女儿“你有返啲人性”,不要精神虐待和折磨双亲,指两人“又俾你打又俾你闹”。她直指女儿不分尊卑,女儿则回应:“我钟意呀,吹呀”。此外,母亲称向房署要求女儿分户遭拒,等待家庭服务中心向女儿提供宿舍,但等候四年都未有结果,庭上称:“我觉得房署同家庭服务中心要负责。”
被告陈桂生,74岁,报称保安员。他被控1项谋杀控罪,控罪指他于2022年3月7日,在港谋杀女子陈杏诗(32岁)。
被告案发后致电前妻 称:“我杀死咗你个女阿诗”
被告前妻罗任英今作供,控方读出她录取的两份口供。她在口供提及,和被告于2018年离婚后,仍然和被告、女儿陈杏诗(下称女儿)同住涉案单位。她形容,被告和女儿关系偏差,两人会为家中的琐事争吵。
于2022年3月7日早上约6时,当时正在上班的罗收到被告来电。被告称:“我杀死咗你个女阿诗”,又解释因为女儿不准他使用厕所,所以行凶。被告又问罗:“报警好唔好?”罗便著被告报警。罗挂线后翻看讯息,发现被告在致电前已发送讯息,透露杀死女儿。
口供亦讲及,被告和女儿于同月6日早上,为家中的清洁问题口角。当被告打算扫地时,女儿,不满谓:“死人陈桂生,唔好拖地,唔好扫地,唔准”﹐又称她会稍后打扫,罗则回应“你会做,我未见过”。罗其后著被告离开单位,避免争吵。
母亲于案发前一天 要求女儿“有返啲人性”、“唔好精神虐待我哋”
罗其后和女儿,再就清洁问题口角,她当时向女儿称:“你唔可以咁管你老豆....你身上哟血肉都系你老豆俾你嘅,你不但无孝顺佢,我够憎你老豆,我都无咁对佢.。”
罗当时指不介意“养你服侍你”,但要求女儿“唔好精神虐待我哋,唔好郁吓又打人,又俾你打又俾你闹,成日折磨我哋,你有返啲人性”。罗续指:“间屋你无付出过任何嘢,我都未管过你,点解你要管得我哋咁严….你一日都未养过我仲要咁样管法….食嘅又要你批准,用嘅又要你批准”。她直指女儿不分尊卑,女儿则回应:“我钟意呀,吹呀”。
此外,罗建议女儿搬走,若月租不超过1万,她愿意代为支付租金。女儿当时未有回应,返回自己的房间。
称曾向房署要求和女儿分户 遭署方拒绝
罗在辩方盘问时同意,女儿自2016年无业后有精神问题。同时,她的行为亦变差。一家人会为家务争吵,女儿亦会打她、“偷袭”她。辩方则指,三人同住困难,同时被告会尽量容忍女儿,罗同意,指自己会责骂女儿,被告则不会。
罗又透露,曾向多个部门求助,但不获理会,如她向房署要求和女儿分户,房署则以需要医生信为由拒绝。此外,她们等待家庭服务中心向女儿提供宿舍,但“等咗4年,都话无宿舍、床位俾我个女”,指这是“间接杀人”。罗庭上直指:“我觉得房署同家庭服务中心要负责。”
案件编号:HCCC26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