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父涉扼毙精神病女儿 被捕后指忍受死者压力大 事前被阻如厕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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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海富苑3年前发生命案,一名七旬保安于凌晨时分,涉在住所内徒手扼毙32岁的女儿。他否认1项谋杀罪,案件今(12日)在高等法院开审。控方案情指,事主患有自闭症和强迫症等,和被告常为家中琐事争拗,也曾有肢体冲突。被告行凶被捕后,称“我对住个女太大压力,先至摙死佢”。他又向警员表示,女儿在数年间责骂他和动粗,又阻碍他入睡。至案发日凌晨,女儿一度阻止他到厕所如厕,其后又指责他未有冲厕,并用雨伞施袭。该些事件成“最后一根稻草”,他终忍无可忍,扼毙女儿。

被告陈桂生(74岁),报称任职保安员,被控以1项谋杀控罪,控罪指他于2022年3月7日,在港谋杀女子陈杏诗(32岁)。庭上透露,被告愿承认误杀罪,但不被控方接纳。

被告和女儿同住 常为家中琐事争拗

控方案情指,被告和罗仕英于1986年结婚,育有3名子女,其中女儿陈杏诗(下称女儿)排第二。一家多年来居于涉案旺角海富苑单位,而被告长子和幼女先后搬出。案情又指,女儿曾任侍应,但于2016年被解雇后,一直无业。此外,她于2017、2018年左右,被诊断患有自闭症谱系障碍,并于2021年被诊断患有强迫症、学习障碍和亚氏保加症等。

被告和罗于2018年离婚,被告一度搬走,至2021年搬返单位。被告、罗和女儿同住时,常为家中琐事如清洁、洗碗碟等争拗。他们也曾有肢体冲突,警员因此6次接报到场,但未有人因此被检控。

于2022年3月7日凌晨4时许,当时任保安的罗外出工作,被告则在单位徒手扼毙女儿。被告杀死女儿后,向罗发送讯息,分别称“我杀死亚诗”和“我已杀死亚诗”。他于两个小时后再致电罗,指女儿不准他使用厕所,因此杀死女儿。

被告在录影会面称 女儿指责被告未有冲厕 责骂他两小时 又用雨伞打他8至10次

被告其后再报案,警员于早上6时许到达其单位。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称“我对住个女太大压力,先至摙死佢”。

他其后在录影会面称,于3月7日凌晨1时许,被告前住厕所。女儿站在厕所门口,称:“我系唔俾你屙尿”。被告声言在厨房的桶小便,女儿才准他使用厕所。惟女儿其后指责被告未有冲厕和胡乱摆放拖鞋,责骂他两小时,又用雨伞打被告8至10次。被告未有自卫,仅著女儿不要打他。

指案发前事件成“最后一根稻草”

至凌晨3时许,两人分别返回自己的房间。被告在房内就事件思考1小时,最终决定杀死女儿。他解释,女儿在数年间责骂他、对他动粗,又阻碍他入睡,自己一直忍受。他承认过去2年有想过杀死女儿,而案发前的事件成“最后一根稻草”,他已经忍无可忍。

他因此走入女儿的房间,在对方的床上以脚和身体压著对方,再用双手按著她的喉咙,期间女儿称:“我唔敢啦...我唔敢啦”,又争扎咬被告的右手拇指和大腿,和推开被告。被告最终按她的颈约10多分钟,直至女儿没有呼吸。

他在会面中又称,和女儿关系欠佳。她2年前曾无故向被告定胶樽,他遂打对方。此外,女儿曾不准被告返家居住,他需另租地方。被告又称,相信女儿失业后患上精神病,而其病情在案发前两年转差。

案件编号:HCCC26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