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颈椎移位死因 警长指司机曾碰其腰 他有问是否想抢枪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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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陈辉旺与客争执,被捕时疑遭男警林伟荣箍颈,事后出现颈椎移位致全身瘫痪并死亡,其死因研讯今(10日)续,警长罗伟民继续作供,他指当时陈当日曾碰到他的腰部,因为他腰间有快速上弹器,故他立刻“缩一缩”,并问陈是否想抢枪,并拍了他的屁股一下,以示警告,之后陈就再没有做该动作。他又指一直有观察陈的状况,指陈并无表示过不适。

死者陈辉旺(65岁)于2012年11月11日晚上,在西隧收费亭因车资问题与乘客争执,接报到场的警员拘捕陈。陈被押上警车期间,疑遭警员林伟荣箍颈。陈送院后,被证实颈椎移位,导致全身瘫痪,最终于同年12月12日去世。

死者陈辉旺的死因聆讯,在西九龙法院的死因庭进行。

其他证人的供词

看到陈的手流血

庭上传召警长罗伟民作供称,当日陈声称不用看医生,但他看到陈的手流血,于是建议陈不如先擦走手上的血迹。至于同僚当日把陈推到两辆工程车中间,因为该位置最近,陈在该位置亦无法去其他地方。他相信同事会这样做,是依靠同僚间的默契。

曾不小心拍到陈的背部

庭上播放当日的闭路电视片段,罗指出,在22时22分,陈仍可以站立,不需要其他人搀扶。其后罗的右手有动作,罗称,当时另一位同僚在车上,他发现同僚的手放在陈的头上,故想提醒他要小心陈的头部,但不小心拍歪了,故拍到陈的背脊。

曾问陈是否想抢枪

在片段稍后,罗的手部再有动作,罗续解释指,当时陈碰到他的腰部,因为其腰间有快速上弹器,故他立刻“缩一缩”,又问陈是否想抢枪,及拍了他的屁股一下,以示警告,之后陈就再没有做该动作。

抽住陈的皮带把他擡上车

其后罗又“秤”住陈的皮带,把他擡上车,罗解释,因为抽住皮带的位置最为受力,但在此之前没有对陈说过会有此动作。罗称,登上警车后,陈在“介乎凳同地下,未到上到凳,又未落到地”的位置,脸部朝地,罗称:“因为当时都嚟得几突然。”惟罗不记得实际的情况。

陈略为平静但仍激动

罗称,当时陈应该坐在警车的地板,情绪较刚才平静,但仍然激动,其后陈尝试企起,罗当时与陈面对面企,亦有望住陈,希望可劝说他冷静。稍后陈又再站在车外,罗称不知道想陈做甚么,亦不记得他有说任何说话。

陈未有投诉受伤

罗续称,其后有察觉陈的额头有新伤势,但不记得在甚么时候发现,陈到那刻未有投诉有受伤。陈当时放软手脚,有几位同事扶住陈,并想阻止陈再行近的士。警方放开手时,陈就顺势躺在地上,当时他并无表示身体不适。

罗称一直有观察陈的状况

罗称,其后陈坐起并向后靠,然后失平衡跌倒,故他在后面伸手扶住陈。陈之后在搀扶下,走上两级楼梯自行登车。罗忆述,他一直有观察陈的状况和伤势,觉得他比较疲倦,认为他需要就医,所以叫救护员帮忙,过程中陈并没有表示过身体不适。

四人搬离法不适用于已上手铐的人

就四人搬离法的议题,罗指此方法不适用于已上手铐的人士,但可用于消极对抗、不会有行动去阻挠警方的人士,而陈属于顽强对抗,可有多种方法应对,例如胡椒喷雾、直踢、直臂压倒及震慑,如他打陈屁股的那一下等,准则是达到最低武力而有成效就要停止。

罗称,没有对陈使用过任何武器,警队训练亦没有说过将顽强对抗人士带回警署的做法,故在劝喻无效的情况下,就会用常识处理。

案件编号:CCDI4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