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增食肆泳池等牌照条件 雇员、承办商有冒犯国安行为或钉牌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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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就食肆、泳池、殓葬商、娱乐场所等牌照新增国安条件,规定持牌人及任何“关连人士”,包括雇员、代理、承办商等,不可作出或牵涉任何危害国安的罪行,或不利于国安或香港公众利益的“冒犯行为”,否则可被钉牌。

餐饮联业协会会长黄家和称,国安法在港实施多时,相信大部分市民已知道要遵守,对业界不会造成太大影响。食环署回复指,有关条件主要旨在防范和制止不利国家安全的行为,奉公守法的持牌人不会受到影响。

食环署日前向多个持牌人发信,指为防止持牌处所内有任何违法或不利国家安全行为或活动,食环署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所赋予的权力,施加有关国家安全的附加持牌条件。(资料图片)
食环署日前向多个持牌人发信,指为防止持牌处所内有任何违法或不利国家安全行为或活动,食环署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所赋予的权力,施加有关国家安全的附加持牌条件。(资料图片)

食环署:增条款为止防处所有不利国安行为

食环署日前向多个持牌人发出挂号信,指为防止持牌处所内有任何违法或不利国家安全行为或活动,食环署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所赋予的权力,施加有关国家安全的附加持牌条件。当中规定持证人及任何关连人士,不得作出或牵涉任何“冒犯行为”。如有处所违反该条件,有机会遭到钉牌。

食环署为申请食肆、食物制造、泳池、娱乐场所等场所牌照新增国安条款。(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食环署为申请食肆、食物制造、泳池、娱乐场所等场所牌照新增国安条款。(资料图片)

关连人士包括董事、雇员、代理及承办商等

食环署网站上月更新多份牌照申请表格,涵盖食肆、食物制造、泳池、娱乐场所等场所。表内亦新增相关国安条件,指申请人须确保其本人及任何“关连人士”,“不会作出或牵涉任何可能构成或导致在港区国安法或香港特别行政区其他法例下属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或在其他情况下不利于国家安全或香港的公众利益,包括公共道德、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的行为。”

至于“关连人士”,食环署在表格列明包括公司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及承办商。

食环署:奉公守法者不受影响

食环署回复查询时指,署方一直积极履行责任,实施不同措施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确保不同牌照的持牌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署方正根据法例向所有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下所新签发及续期的牌照及许可证,施加与国家安全有关的牌照条件。署方指,有关条件主要旨在防范和制止不利国家安全的行为,奉公守法的持牌人不会受到影响。

翻查资料,去年食环署共发出3.3万个食物业牌照、1608个行业牌照及334个公众娱乐场所牌照。

食环署在多个牌照申请表格新增国安条款。(食环署文件截图)

黄家和:市民已知不可违反国安 料影响不大

餐饮联业协会会长黄家和表示,国安法例在港实施多时,不同范畴都有相关规定,相信市民已经清楚不可以违反,故对食肆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至于“关连人士”会否定义过广,导致有食肆不知情下受到牵连,他认为食环署在执法时会依法处理,例如主动查明真正违法者,相信食肆会有解释空间。他希望署方向业界解说详情,例如持牌人责任及国安细节等,从而释除业界疑虑。

黄家和表示,国安法例在港实施多时,并在不同范畴引入,相信市民已经清楚不可以违反,故对食肆不会造成太大影响。(资料图片/林霭怡摄)

黄杰龙:旗下餐厅没违反国安意图 不担忧新增条件

稻苗饮食专业学会荣誉会长黄杰龙认为,国家安全相关法例适用于全香港,无论是否有附加持牌条款,亦必须守维护国家安全法。他公司的持牌处所陆续收到食环署的信件,他相信这些处所均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意图,所以对新增的持牌条件并无担忧。

黄杰龙指,其公司的持牌处所亦陆续收到食环署的信件,他相信这些处所均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的意图,所以对新增的持牌条件并无担忧。(资料图片/黄浩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