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雀妇遭食环控袭击 致职员腹痛被索两日病假钱 警方仅列为纠纷
《香港01》早前独家报道食环署女职员448天病假事件,涉及袭击女职员的烟民遭索偿逾$44万,恐面临破产,原来类似的索偿个案并非冰山一角,再有市民遭食环署“翻旧帐”。其中陈女士(化名)去年在红磡因违法喂雀被票控罚款,讵料近一年后,再收到食环署来函,指她在该事件中袭击署方人员,导致该人员因工伤放两日病假,要求赔偿2,750.9元。
陈女士称当日确曾与食环署人员争拗,但她声称从无出手,反而遭对方逼埋墙。她更提出三大疑点,包括警方介入调查时,为何无人即场报告遇袭;最离奇是她从无因袭击而被捕,亦无经法庭审讯,何以被指控“袭击”?当日食环署职员没当面指控她袭击,亦没有表明自己受伤,为何事后会变成腹痛?她认为当中有太多不合理,坚决不会赔偿,叹道:“以后见到食环署唔好惹佢,我觉得成件事好恐怖、好委屈!”
食环署回复《香港01》查询时指,涉事人不但否认犯事,拒绝合作,更试图逃走,该署人员阻止其离开时,多次被撞击上腹。在综合各项资料并征询法律意见后,认为需要向涉事人索偿。警方则指事件没涉刑事成份,案列纠纷及有人不适。
因违法喂雀被截停逼埋墙 惊动警方介入调查
居于红磡的陈女士(化名)忆述,事发于去年5月24日早上6时许,她在黄埔花园12期对开空地喂斑鸠后,转身离开期间,声称突有一名身穿便服、自称是食环署职员的男子冲出,指控她非法喂饲野鸟,并追着将其逼埋墙,阻其去路。
陈女士形容,当时人员双手撑着墙边将她“困住”,两人“面对面、心口对心口”,令她感到不安,即时用双手护在胸前,一边表明自己不会逃走,要求对方先将双手垂下,惟不得要领。她的丈夫亦在场见状,代为报警。直至警员到场,该名自称食环署职员的男子才肯放下双手。
从无涉袭击被捕 仍遭“翻旧帐”索赔工伤病假支出
陈女士强调,在过程中从无出手动粗,“我冇反抗、冇纠缠”,与该名食环署人员根本没有身体接触,“我冇掂到佢,佢都冇掂到我”。警员调查期间,亦无人报告遇袭或受伤,她称:“当时我已经返工迟大到,警察同我讲喂雀系犯法,我话知唔啱。”当她接过该食环署人员开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后,便获警员通知可以离开,“警察话我赶住返工,你可以走啦”。至她离开一刻,都没听到有人表示受伤,并于3日后缴清3,000元罚款,以为事件告一段落。
到了今年4月,她突然收到食环署于4月14日寄出的一封挂号信件,内容指她当日在戴亚街及德康街一带袭击该署职员,导致该职员受伤获工伤病假2天。信中又指署方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向其追讨有关的雇员补偿,即该职员2日病假期间所支薪金合共2,750.9元。随函还附有一份缴款单,但她指无论信件或缴款单,都无说明该名职员如何受伤及伤势情况,令她感大惑不解。
陈女士事后知悉食环署的官方回复后,更提出三大疑点,包括警方介入调查时,为何无人即场报告遇袭,她称“正常人如果遇袭,都会第一时间对警察讲,但系佢冇”;最离奇是她从无因袭击而被捕,亦无经法庭审讯,何以被指控“袭击”?加上当日食环署职员没当面指控她袭击,亦没有表明自己受伤,为何事后会变成腹痛?她认为当中有太多不合理,直斥事件不可理喻。
陈女士称曾想过当日现场一带应有闭路电视系统拍摄到事件情形,但已事隔接近一年,估计相关片段都没被保留,“呢啲cctv片一般都系储存两星期、顶多都系3个月,𠵱家隔咗成年,我想去揾返啲片嚟帮自己澄清件事都冇机会了。”
她又称,自收到催缴赔偿通知书后,情绪饱受困扰,绝不会缴交罚款,将会交予法庭判断。她形容,难以相信香港会发生此类事件,认为事件影响政府部门声誉。
以后见到食环署唔好惹佢,唔好掂佢,掂完佢卖楼、卖血、卖身都搞唔掂,我觉得成件事好恐怖、好委屈!
就有关事件,食环署发言人回复表示,当日署方人员发现有人在红磡戴亚街一带,一个非法喂饲白鸽的卫生黑点以面包碎喂饲野鸟,遂采取执法行动。过程中,当事人不但否认犯事,拒绝合作,更试图逃走,该署人员阻止其离开时,多次被当事人撞击上腹,须由警方介入,人员才能向当事人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完成执法行动后,该署人员感到上腹疼痛,需由救护车送往急症室,经诊断及治理后,因上腹受伤获批两天病假。在综合各项资料并征询法律意见后,认为需要向当事人索偿。
警方发言人则回复指,当日接获一名女子报案,指其在红磡戴亚街与一名公职人员因要求人员出示证件问题而起争执,要求警方协助。经初步调查,相信事件不涉及刑事成分,案件列作“纠纷”及“有人不适”。据了解,有人事后报称肚痛不适需送院。
议员不解食环职员没即场控涉事人妨碍执行公职
立法会议员江玉欢指出,警方当时并未将该案列为袭击,惟食环署却在之后的申索书中指控事主袭击,或令事主困惑,她认为食环署应提供更多证据以释市民疑虑。江玉欢亦指出,若当时事主反抗或阻碍食环署职员执行职务,理论上职员可即时控告事主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不解为何当时职员没有提出。
江玉欢又表示,食环署现时没有独立的监察和覆检制度,市民若被认为无辜申索,只可对簿公堂,建议日后或可让市民循申诉专员或透过调解,以解决类似纠纷。
大律师:如无即时反映遇袭 将减证供可信度
大律师陆伟雄指出,虽然警方未将事件列为袭击案,食环署仍有权向陈女士循民事途径索赔。惟他认为,如果该名职员当日并无向警方反映遇袭不适,亦没有明显伤口,恐令人怀疑伤势是因其他事件造成,将削减证供的可信度,法庭未必接纳。他又指,当事人如对被控有怀疑,可向检控部门索取涉事职员的医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