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与私人市场病假福利差别有多大? 因公受伤薪金可差两成

撰文: 林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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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滥放病假情况备受关注,今日(28日)《香港01》报道有食环署前线公务员被人推倒擦伤肩膀,惟请病假高达448日,被质疑滥用病假。

到底公务员与私人市场病假福利差别有多大?若因工伤,不论公务员或私人市场雇员,首阶段都会享有长至两年有薪病假,前者可获全薪,而后者按劳工法例则为全薪的八成、即五分四(期间公众假期则享全薪)。

至于非工伤病假,则差异较大。公务员入职头四年,最多可获全薪病假及半薪病假各91日。至于私人市场,有薪病假的薪资为日均薪资的八成,而且需要“储”,入职头一年每服务满一个月,便可累积2日,第13个月开始每月可享4日。另外,要放取有薪病假,需连放最少4日,换言之若请一日病假,雇主有权不支薪。

公务员如在实际执行职务期间受伤,可获最多24个月的有薪病假。如情况特殊,可延长12个月。(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按连续性合约受雇的雇员,若因公受伤,雇主需支付“工伤病假钱”,款额为薪金的5分之4)。(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工伤病假

按劳工法例,按连续性合约受雇的雇员,若因公受伤,雇主需支付“工伤病假钱”,款额为雇员遭遇意外时的每月收入与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期间每月收入差额的五分之四(基本上可视之为薪金的五分之四)。

有人力资源顾问则表示,一般公司最多会支付两年的“工伤病假钱”,若工伤病假超出两年,一般会由保险公司所支付。保险公司会视乎有关医疗文件,再决定是否支付。

至于政府,根据公务员事务局网页,如公务员在实际执行职务期间受伤,可获有薪病假,可于受伤开始丧失工作能力当日起计最多24个月内放取。如情况特殊,放取有薪病假的期限经批准后可以再延长12个月。据了解,该类有薪病假属全薪。

服务满四年或以上的公务员,最多可在任何一段4年的时间内,获得共182天全薪病假,及182天半薪病假。(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按劳工法例,按连续性合约受雇的雇员,若病假不少于连续4日,并已累积足够的有薪病假,便可有疾病津贴。(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非工伤病假

按劳工法例,按连续性合约受雇的雇员,若病假不少于连续4日,并已累积足够的有薪病假,便可有疾病津贴,每日款额相等于雇员过去12个月内所赚取的日均工资的五分之四。换言之若请一日病假,雇主有权不支薪。

值得注意的是,若病假期间有休息日、法定假日等假期,则该些假期需按正常工资计算。

至于有薪病假如何累积?按法例,雇员在最初受雇的12个月内每服务满一个月,便可累积两天有薪病假;之后每服务满一个月可累积四天。有薪病假可在整个受雇期间持续累积,但在任何时间不得超过120天。

在政府,通过体格检验的公务员,服务未满四年者,最多可获91日全薪病假及91日半薪病假。服务满四年或以上者,最多可在任何一段4年的时间内,获得182天全薪病假,及182天半薪病假。

服务满四年或以上的公务员,最多可在任何一段4年的时间内,获得共182天全薪病假,及182天半薪病假。(资料图片/张浩维摄)

若以四年内可获取的有薪病假薪资计算,则服务未满四年的公务员,以及服务未满四年私人市场雇员,相差不大。

服务首四年可获的有薪病假薪资
公务员:91日全薪 + 91日半薪 = 136.5日日薪
私人市场雇员:(2日 x 12个月 + 4日 x 36个月) x 0.8 = 134.4日日薪

至于满四年雇员,则公务员可享的病假福利“远超”大市。以每四年可获的有薪病假日数计算,则公务员可获的薪资比私人市场雇员多近8成。

四年内可获的有薪病假薪资
服务满四年公务员:182日全薪 + 182日半薪 = 273日日薪
私人市场雇员入职第二年起:4日 x 48个月 x 0.8 = 153.6日日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