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仔鱼市场批发商涉瓜分市场缺席聆讯 竞委会首控无遵守规定罪

撰文: 吴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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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仔鱼类市场2022年左右怀疑有批发商涉嫌合谋定价、限制产量等,违反《竞争条例》,竞争事务委员会于2023年6月联同警方等部门在香港仔鱼类市场展开执法行动。

根据《条例》赋予的调查权力,竞委会要求一名受查人士到竞委会的办公室出席聆讯,惟该人士未有出席该聆讯。竞委会及后将个案转交警方作刑事调查,有关案件今日(2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涉案人士被控一项“没有遵守规定或禁止”罪,是首宗被控违该条例个案。

竞委会近年加强与警队采取联合行动,包括调查香港仔鱼市场的违法情况。(资料图片)

被告无到办公室出席聆讯 竞委会转交警方调查

竞委会指,早前调查一宗涉及香港仔鱼类批发市场内,有批发商涉嫌从事瓜分市场等反竞争行为的案件时,根据《竞争条例》第42条所赋予的调查权力,要求一名受查人士到竞委会的办公室出席聆讯,但涉事人士缺席聆讯,遂将个案转交警方作刑事调查。

首次有人被控违《竞争条例》“没有遵守规定或禁止”罪

有关案件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涉案人士被控一项“没有遵守规定或禁止”罪,违反《条例》第52(1)(b)条,即任何人无合理辩解下,没有遵守竞委会的要求出席其聆讯。而今次案件是首次有人在无合理辩解下,未有按要求出席竞委会聆讯而被刑事检控的案件。

香港仔鱼类市场。(资料图片/黄伟民摄)

妨碍竞委会调查权力属刑事罪 最高可被判监禁一年

竞委会强调,任何人士均应依法配合竞委会的调查,妨碍竞委会行使其调查权力属刑事罪行,可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1年。如今年2月,西九龙裁判法院便就首宗涉及不遵从竞委会调查权力的刑事案件作出裁决,被告被裁定罪名成立并入狱两个月,后获准保释等候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