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处休班警涉偷拍及抢警枪案 将转区院审 被告继续还柙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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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处休班警涉偷拍及在尖沙咀警署抢警枪案,今早(15日)在九龙城法院再提讯,控方庭上透露,已索取法律意见,案件将转交区域法院处理。裁判官陈志辉应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6月12日,以准备转介文件。被告没有保释申请,还押候讯。

被告高振宗。(梁伟权摄)
年约50岁被告否认在家非礼10岁女儿,案件在九龙城法院审理。(资料图片)

被告高振宗(39岁,警员)被控一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及一项企图无牌管有枪械罪,指他于2025年1月15日,在香港九龙尖沙咀弥敦道港铁尖沙咀站E7扶手电梯,出于观察或拍摄女子X的私密部位的意图,从该女子X衣服的下方,观察或进行拍摄。

被告另被控于同日,在香港九龙弥敦道213号尖沙咀警署报案室内企图无牌管有枪械,即一枝警枪。

案件编号:KCCC16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