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李思萱用假学历 兼藏假优异证书 官斥行为贯彻囚240天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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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内地女李思萱涉向入境处和港大讹称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就读,从而获港大取录修读硕士课程。被告早前承认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及一项管有虚假文书罪,而一项为取得入境证而作出虚假陈述则获撤回。案件今(8日)于沙田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称,被告不诚实取得香港大学的学位后,仍进一步管有伪造的毕业证书,并在假的证书上指其成绩优异,贯彻其不诚实的行为,认为所认两罪不能全部同期执行,判被告总刑期240天。

被告戴著黑眼镜入法院

女被告李思萱,28 岁,今早戴著黑眼镜,用伞掩护下入庭,她进法院后,至入1号法庭前才把墨镜脱下。她早前承认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及管有虚假文书等两罪。她原被控为取得入境证而作出虚假陈述罪获撤回。

女被告李思萱认用假学历报港大兼藏假证书,囚240天。(资料图片/朱棨新摄)
女被告李思萱(穿灰色裤)今用伞掩护下入法院。(黄浩谦摄)
被告李思萱曾参加选美比赛并获奖。(大湾区卫视截图)

向港大讹称有哥大文学学士学位

被告承认的首罪指她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4年7月19日,在香港以欺骗手段,即向香港大学职员讹称拥有纽约市哥伦比亚大学的文学学士学位,主修语言学,而不诚实地取得由香港大学提供的应用语言学文学硕士课程的教育及教学服务。

另藏有伪造港大毕业证书

管有虚假文书罪则指被告于2024年7月20日或前后,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关虚假文书,即一张看来看来是由香港大学同年6月12日发给她的证书属于虚假,而在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下保管或控制该文书。

辩方指被告有上线课程

辩方早前求情指,被告从小积极向学,疫情下亦积极进修,参与线上课程及通过线下面试,以获得证书,证明被告积极向上,望可以提升自己。本案源于被告一心想在香港大学就读课程,望法庭可以缓刑等方式处理。

无证据显示假证书会作非法用途

辩方今续指,在被告居所内找到的一张卡,经商讨后决定以管有虚假文书的情况处理,同时亦没有证据显示该证书会用以作非法用途。辩方续指出,案件押后至今对被告的困扰很大,对其身心造成影响,重申被告已知错,望法庭就其背景及案情等因素尽快判刑。

被告所读学系属收生不足

郑官曾质疑被告有否影响其他报读者,控方指入境处曾向港大查询,指被告所读学系有95个学额,但该届只收生93人,属收生不足,故未有证据显示被告行为有影响其他申请人。

裁判官郑纪航指被告不但用假学历报港大,更藏伪造毕业证书指其毕业成绩优异,斥其不诚实行为贯彻始终。(资料图片)
被告李思萱在沙田法院认罪。(黄浩谦摄)

官斥被告不诚实行为贯彻始终

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判刑时指出,被告不诚实取得香港大学的学位后,仍进一步管有伪造的毕业证书,更在假的毕业证书上声称她成绩优异,贯彻其不诚实的行为,认为刑期不能全部同期执行,考虑案情等因素后,遂判被告就每项控罪入狱300天,因被告认罪可获三分一的刑期扣减,另有40天的刑期须分期执行,总刑期为240天监禁。

港大收到投诉后调查揭发案件

案情指,在2024年3月,香港大学收到投诉,指有人使用虚假学历报读硕士课程。经内部调查后,确定被告使用虚假文书,校方其后报警。

被告报读时讹称有哥大学位

警方调查后发现,香港大学于2021年12月收到被告的申请。在申请表格中声称有纽约市哥伦比亚⼤学的⽂学学⼠学位,主修语⾔学。在2022年4月11日,获港大“有条件取录”。港大在同年4至7月收到哥伦比亚大学以被告名义发出的成绩表及毕业证书,并正式取录被告。被告完成注册后,于2022年9月1日开始上课及使用校园设施。

港大发现疑造假求会面被拒

港大其后收到哥伦比亚大学的回复指,被告没有在该校完成课程,上述证明文件亦不是由学校所签发。在收到哥伦比亚大学的回复后,香港大学邀请被告参与指定会面,惟被告拒绝,于是在2024年12月19日,学校通知警方相关的事项,被告的硕士课程亦被终止。

被捕称曾上哥大短期网课

在2024年7月,被告在港大校园被入境处职员截停,在警诫下,被告称于2020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毕业。被告亦报称,她曾支付38万人民币予中介“学术帝”,以协助她办理香港大学的入学手续。被告续指,她曾被安排参加哥伦比亚大学的短期网课,亦告知过中介她已经从该课程毕业。被告其后被警方以使用虚假文书罪拘捕,并在警诫下全程保持沉默。

伪造证书指成绩优异

警方在被告于湾仔的住所搜查时,从一个橱柜的抽屉内发现一张怀疑是伪造的毕业证书,据称是由香港大学签发,上面印有毕业典礼的日期为2024年6月11日,以及被告的姓名,成绩为 “优异”。经调查后,警方确认该毕业典礼于2024年6月12日举行,而被告的成绩仅为“合格”。经检验及对比后,确定证书是伪造的。

案件编号:STCC2805/2024